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江西省支付系统参与者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银发〔2018〕37号)

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南昌辖内各县支行,南昌金融电子结算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江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银行南昌分行,江西银行,省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南昌辖内各村镇银行,各外资银行南昌分行:

为加强对江西省内支付系统参与者的监督管理,保障支付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参与者监督管理办法》(银发〔2015〕40号),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制定了《江西省支付系统参与者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经南昌中支2018年第一次行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反映。联系人:黄昕,联系电话:0791-86647632。

附件:江西省支付系统参与者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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