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前:金融科技创新存在风险监管短板应尽快补齐
2017/12/12 11:26:11

“面对金融科技创新存在风险,监管应强力匹配、快速跟上。”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副司长、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中国新金融高峰论坛上如是说。

“当前,我国金融科技发展方兴未艾、市场广阔,支付市场和网络融资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已经成为全球金融科技投资人最关注的地方。”姚前表示。

虽然发展金融科技是解决金融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有力手段,但是,金融发展的问题体现在,现有的金融供给难以跟上居民收入不断上涨带来的日益强烈的资产管理需求。一方面,国内资产市场有待于进一步成熟,民众可投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较单一。另一方面,传统金融理财的重点服务对象是机构和高净值的投资者,门槛高、费率高,大量的中低净值客户难以获取专业的理财服务。

姚前认为,发展金融科技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在金融普惠上,金融科技能不能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搜寻优势、网络效应和长尾效应,加大金融服务对农村偏远地区、弱势群体的覆盖,为人们提供合理的负责任的金融服务,包括支付、转账、储蓄、信贷、保险、证券、金融规划和账户报表等,进攻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基于多维度的数字资源以及大数据分析技术,金融科技可以为用户量身打造深度的个性化服务,实现金融服务的多样性,银行金融服务的标准化、自动化、智能化则能有效提升客户体验,提高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发展科技金融,也是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依托。其一,金融科技能有助于解决传统金融的痛点。其二,金融科技有助于弥补传统金融服务不足。其三,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具有鲇鱼的效应。”姚前表示。

与此同时,新时代的金融科技也应遵循必要的发展原则。姚前指出,第一个,求实固本原则,金融之本来自于实体经济。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需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第二个,协调发展原则。一方面,一些基层重复性的工作将可能会被人工智能逐步替代。另一方面,人机交互的新型模式,对金融人才提出更高的要求。第三个,监管匹配原则。风险往往与创新相伴随,总体看,金融科技创新将可能带来诸多金融风险。

“一是因技术试错带来的金融风险,二是因技术的颠覆性带来的风险,三是因技术的本身特性而带来的风险,四是因科技边界越发模糊带来的风险,五是金融科技引发金融基础设施深刻变革而带来的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姚前指出。

对此,姚前认为,面对金融科技创新存在着上述风险,监管应强力匹配、快速跟上。一是监管办法,要全面贯彻落实金融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协同监管、行为监管、穿透监管、依法监管为抓手,补齐金融监管的短板。二是监管技术,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监管科技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监测、防范和划界能力。三是监管人才,要加强金融科技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既懂监管、又懂技术的综合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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