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支付宝盗取他人钱款 男子动歪脑筋获刑一年三个月
2018/4/18 9:18:34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判了一起盗窃罪案件,被告人贾某利用帮人申办信用卡的机会获取支付宝密码再通过支付宝透支付款功能盗取钱财,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贾某在一家金融公司专门从事代办信用卡的工作。2018年2月,杨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贾某,希望其帮助办理信用卡。当天,贾某便与同事通过银行APP为杨某在线申请了两张信用卡,但都没有通过银行审核。3天后,杨某再次找到贾某要求帮助办卡。在试过传统申请方法后,贾某便想到可以通过支付宝申请信用卡,并从杨某那边拿来手机帮助其操作申请。在办理过程中,贾某看到杨某支付宝内的蚂蚁借呗和蚂蚁花呗上各有2万元的透支额度,想到自己这几天手头正紧,就想先转出来供自己使用。于是,贾某以申请信用卡需要支付密码为由,向杨某要了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并瞒着杨某从其支付宝蚂蚁借呗上透支2万元转到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上。由于蚂蚁花呗需要消费付款才能透支,贾某就与相识的店家联系,通过先扫描收款二维码付款4999元再由店家扣除10%手续费499元后打款到微信账户的方式即时套现4500元。

2月11日晚,急切等待申领消息的杨某再次将贾某约了出来。想到杨某的蚂蚁花呗还有15000元的额度可以套现,贾某以查询信用卡办理进度为由再次拿到了杨某的手机和支付宝密码,并故伎重施透支杨某蚂蚁花呗金额14974元。

然而这次贾某并没有像上次一样“幸运”,支付宝里的不寻常动态很快被杨某发现了。就在两人分别后不久,杨某就打电话质问贾某,贾某无奈退回给杨某2万元,但其他钱款已被其花销一光。杨某报警后,贾某随即被公安机关带回审问。

“通过支付宝申请信用卡和查询办理进度并不需要用到支付宝密码。”庭审中,贾某承认自己是看到杨某支付宝里蚂蚁借呗和花呗的透支额度才起了贪念,而那些透支的钱最终支付宝公司还是要向受害人杨某追讨的。法院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贾某具有自首、积极退赃等情节,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说法

蚂蚁花呗和借呗是支付宝“东家”——蚂蚁金服推出的两项基础金融业务。花呗是一款支付信贷产品,可以根据个人信用度获得数额不等的透支额度用于购买淘宝、天猫及其他部分商户的消费;借呗则是一款小额借贷产品,个人可凭借信用度向借呗直接进行小额借贷。

本案被告人正是利用支付宝花呗和借呗功能透支套现而窃得钱款,作案手段迅速而隐蔽,仅仅在手机上操作就可以在被害人的大意疏忽下轻松窃得钱款。而且与一般的盗窃犯罪不同的是,支付宝这类移动支付金融工具的透支功能不需要经过银行审核开通,也无需通过借记卡或信用卡绑定操作,几乎每一个用户都有一定的透支额度,因此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法官提醒使用此类金融工具的用户,要谨慎管理好自己的支付工具,不要将手机随意借给他人,更要防止支付密码的泄露。一旦发现账户有不正常资金出入,要立即与运营商取得联系采取冻结账户、保存相关证据等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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