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交警开通支付宝小程序 交通违法缴纳罚金更便利
2018/11/1 9:03:57

近日,天津市公安交管部门开通“天津交警”支付宝小程序,包含交通违法在线查询、裁决、缴纳功能,今后车主和驾驶人网上为爱车处理交通违法,又增加了一条便捷渠道。支付宝实名制用户使用该功能不仅能对现场处罚缴纳罚款,以及为本人名下车辆裁缴违法,还可为本市核发行驶证的小型车辆的不记分违法裁决缴款,并通过“交管12123”APP等方式提前绑定后为非本人名下车辆裁缴违法。

实名认证并绑定驾驶证

据支付宝相关负责人员介绍,“天津交警”是全国范围内,交管部门在支付宝开通的首个官方交通违法查缴办小程序。小程序是一种全新的开放模式,它可以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便捷使用体验。

从交管部门了解到,11月1日起,只要是手机支付宝APP实名制注册用户,依次进入“城市服务”——“车主服务”——“天津交警”小程序后,就可以直接使用各项服务功能。如要正常使用功能,支付宝实名制用户首次打开上述界面后,会先被询问是否愿意输出实名信息。

对同意输出信息且已完成实名认证的用户,首次登陆需根据提示输入本人的驾驶证档案编号,交管系统对用户姓名、驾驶证号及档案编号进行校验,自动关联用户的驾驶证和个人名下车辆信息,校验成功后即进入违法查询主页。根据用户信息,服务主页顶部会显示驾驶人姓名、驾驶证号、累计记分信息。

违法裁决缴罚

支付宝“天津交警”小程序由我市交管部门官方提供,用户可办理5项业务:一是驾驶人本人已处理违法记录查询及在线缴纳;二是现场处罚决定书缴款;三是本人车辆及已绑定非本人车辆的非现场违法查询,处理及缴纳;四是不记分违法裁决在线缴纳;五是缴款记录查询。

目前,能够通过该功能处理的交通违法范围是被本市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具备外埠汇转的交通违法行为裁决功能。同时,违法罚款金额应在200元及以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处理后驾驶人的记分未达到12分,不含单项违法行为一次应记12分和裁决后累计达到或超出12分的情形。

需要处理交通违法的用户,可根据违法具体情况,分别选择下列选项快速进入违法处理流程:

现场处罚违法缴款

●对于被交警现场处罚缴款的情况,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缴款,一是可点击页面顶部“现场缴款”按钮,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查看缴款信息,如该笔违法已缴纳,则页面弹层显示“该违法已缴纳”,用户点击确定后关闭;如违法未缴纳,无论违法车辆是否为支付宝车主本人,都可进入违法详情页确认违法信息,完成在线缴款。二是,11月1日起,交警开具的现场处罚文书中,在原有银联二维码的基础上,增加支付宝专用二维码,可通过支付宝APP“扫一扫”功能实现快捷支付。在此需要提示的是,该功能只能缴纳在本市处理的交通违法罚款(包括电子警察摄录等非现场处罚及现场处罚)。

不记分违法裁缴

●如果需要处理的是本市核发行驶证的小型车辆(非本人名下车辆亦可)的不记分违法记录并缴纳罚款,用户可点击页面顶部“不记分违法裁决”入口,随后在不记分处理页面输入车辆信息(车牌号,车架号后六位)进行查询,若该车辆无不记分待处理记录,系统会提示用户:“该车辆暂无不记分待处理违法记录”;若该车辆有不记分待处理记录,则进入新页面,显示不记分待处理违法列表。点击列表中的违法记录后,进入违法处理及缴款流程,依次包括:查看并确认裁决协议;人脸识别,确认本人操作;查看并确认违法详情,开具电子处罚决定书并确认处理(如处理后在有效期内不付款,该电子处罚决定书会自动撤销,以防止产生滞纳金);在线缴款,操作完成。

本人已处理违法缴款

●对于驾驶人本人已处理,未缴纳的罚款:如本人名下有待缴罚记录,则在服务首页自动根据驾驶人信息,展示其名下所有的已处理未缴纳罚款记录,点击列表中的违法记录后,进入违法记录缴款流程;如本人名下无已处理待缴罚违法记录,该区域显示“你驾照名下暂无待缴款违法记录”。

本人车辆及已绑定非本人车辆非现场违法处理及缴款

●如果想为驾驶人本人名下车辆及其绑定的非本人车辆的非现场违法记录进行裁决、缴费,在首页的“待处理违法查询”功能下即可看到这些违法记录。点击列表中的违法记录后,进入违法处理及缴款流程,依次包括:查看并确认裁决协议;人脸识别,确认本人操作;查看并确认违法详情;开具电子处罚决定书并确认,如确认后在有效期内不付款,该电子处罚决定书会自动撤销;在线缴款,操作完成。如本人车辆或本人绑定车辆无非现场违法记录,用户也会得到提示。

发生于绑定后的有记分并适用于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200元以下罚款,记分不满12分),可使用支付宝裁决缴款。需要注意的是,与“交管12123”手机APP和“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tj.122.gov.cn/)”不同,使用“支付宝——天津交警”中的上述功能为非本人名下车辆处理交通违法时,不能通过该平台本身在线绑定车辆信息,而是需要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前绑定好车辆:

一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绑定待处理交通违法的车辆,只允许绑定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二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被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车主身份证和行驶证,就近可到交管局车管市所、各分所或各交警支队安监大厅办理面签完成车辆绑定。按照上述方法提前绑定后,绑定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除本人名下车辆以外,支付宝用户就可以为不超过3辆(含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处理交通违法,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用户绑定。

●缴款记录查询:如需查询通过“支付宝——天津交警”完成的缴款记录,可点击顶部右上角“缴款记录”,进入缴款记录页,在缴款记录中查缴款历史记录列表,点击某条记录后可查看缴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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