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百行征信元年的征信监管政策
2019/1/4 9:20:48

如果说金融是处理信息的特殊行业,那么征信就担负着信息去伪存真的重任。2018年是中国征信行业发展的关键一年,百行征信横空出世,一举奠定了中国征信行业的格局,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市场化征信机构错位发展、功能互补,一个“全覆盖”的征信系统初步形成。监管层开始关注替代数据(非信贷数据)的采集和使用,也开始关注更大范围的数据服务行业的规范和治理。

一、百行征信诞生

历经曲折,2018年百行征信终于尘埃落定。2013年,国务院公布《征信业管理条例》,明确我国个人征信实行牌照制。2015年1月,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8家征信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为六个月。7月18日,央行等10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治理启动。直至2017年11月市场传出“央行亲批,互金协会牵头成立信联”的消息,个人征信牌照始终都没有落地。

2018年1月4日,央行发布《关于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筹)相关情况的公示》,宣布受理了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筹)的个人征信业务申请。“百行征信”由中国互金协会持股36%,前述8家机构各持股8%。2月22日,央行发布“设立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许可信息公示表”,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已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获得个人征信机构设立许可。5月23日,百行征信在深圳正式揭牌。根据最初的定位,百行征信将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形成互补,征信中心的信息主要来自于银行及部分证券、保险公司,而百行征信的信息主要来自于非传统金融机构。6月28日,百行征信与首批15家互联网金融机构和消费金融机构在深圳举行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签约仪式。10月18日,央行召开媒体沟通会,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万存知表示,目前百行征信已与241家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协议,涵盖P2P、网络小额等,并于10月12日与部分机构正式开始系统接入测试工作,预计年底可向市场提供个人征信服务。

二、征信基础设施建设加速

征信基础设施是征信行业互联互通的重要保障。据央行的消息,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收录人数最多、数据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8月末,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收录信贷信息33亿多条、公共信息65亿多条,为2542万户企业和其它组织、9.7亿自然人建立统一的信用档案;接入各类法人放贷机构3900多家,日均查询企业信用报告29万余次、个人信用报告477万余次。此外,截至9月末,有124家企业征信机构完成备案。在10月份的征信行业发展情况通报会上,央行征信管理局表示,我国实施“政府+市场”双轮驱动的征信发展模式,目前已初步形成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市场化征信机构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市场格局。

11月,央行征信中心上线(试运行)新版本征信报告。据悉,新版本征信报告增加五方面内容:一是还款记录拉长到5年;二是新增“还款金额”;三是销户仍保留还款记录;四是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查询,多账户合并,方便管理;五是新增反欺诈警示,防止个人信息被人盗用。

三、健全征信制度规范体系

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制度规范体系的建立。5月2日,央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和接入机构提出要求:一是切实增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意识,强化征信信息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完善征信业务操控流程,不断提高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完善征信内控制度及问责制度;四是提高技防能力,防范征信信息泄露风险;五是建立征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通知》披露,央行将建立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年度考核评级制度和征信信息安全巡查制度,从严强化征信监管,确保征信信息安全。

7月,由于央行征信系统违规查询事件时有发生,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印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异常查询行为监测工作暂行规程》。征信中心将采用技术手段监测和定位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操作,对异常查询行为将实时阻断,并停止该用户查询权限。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表示,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主干,由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构成的多层次征信法规制度体系,在保障信息主体权益和征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制度层面为征信体系的发展提供保障。人民银行大力建立健全征信合规管理,加大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力度,通过“人防+技防”夯实征信信息安全防线,有效遏制征信信息泄露风险,牢牢守住征信信息安全防控风险底线。

四、征信服务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

2018年征信系统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凸显。3月27日,京东白条启动征信接入的相关工作,将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要求如实上报相关信息。蚂蚁借呗、苏宁任性付、腾讯微粒贷等互联网信贷都纷纷接入央行征信系统。8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通知指出,整治办拟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P2P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9月17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网贷行业失信惩戒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整治办收集辖内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并督促辖内重点网贷平台筛选、整理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向社会公告辖内出险网贷平台失联跑路高管人员名单,并督促辖内重点网贷平台向社会公告恶意逃废债重点借款人名单,给予两类失信人员一个月宽限期;宽限期结束后,针对仍然失信的两类失信人员,各地将名单、符合筛选标准的相关证据及公告情况报送国家整治办,并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加强失信惩戒。

地方政府也积极利用征信系统打击网贷恶意逃废债情况。11月1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打击网贷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公告》指出,整治办将对恶意逃废债网贷平台借款人、出险平台失联跑路的高管人员等典型失信人实施信用惩戒,逐步实现对所有失信人员的信用惩戒,对恶意逃废债的网贷平台失信借款人信息将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11月9日,广州市互金整治办官网发布《市互金整治办关于打击网贷行业恶意失信行为的公告》。《公告》指出,各网贷平台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应履行债务还款义务,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整治办将按照上级整治办部署的要求将其违约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五、数据服务行业规制提上日程

11月初,考拉征信、Ad Master因数据外泄,被相关部门调查,数据服务行业深陷旋涡。多家大数据公司、互联网公司、征信公司和电商平台被约谈,数据行业的规制受到广泛关注。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国际金融公司、APEC工商理事会在北京联合召开“数据分析行业规制和发展国际研讨会”。与会各方就替代数据运用、数据分析行业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达成共识:征信在新的技术背景下,既要创新发展,又要防范风险,替代数据的采集、使用应以隐私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前提,遵循合法、合理、正当、必要、公正的原则,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滥用;应建立对数据分析机构的监管机制,发挥其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普惠金融服务中作用,规避其可能出现的过度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信息泄露风险,规范其有序发展。

六、严肃查处征信违法违规行为

2018年5月召开的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征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此前,监管方严管的姿态早已显现。1月30日,“腾讯信用分”开启全国公测不久后就紧急下线,背后原因就被认为是受到监管的质疑属于“无照驾驶”。在10月份的媒体沟通会上,相关负责人就明确,开展征信业务必须得到资格认可,个人征信要经过人民银行审批,企业征信要在人民银行省一级机构备案,没有经过审批备案的,都是非法征信活动。此次会议还提及,现在的确存在许多平台打着征信服务的旗号开展业务,工商局数据显示,现在企业名称或业务范围里含有征信和信用服务的公司达50多万家。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相当于无证驾驶,下一步我们会采取措施逐步清理,有些公司将面临转型。”此次会议还披露,除了一些非法展业的机构外,今年以来,不断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处罚,如农业银行上高县支行近日因未经客户本人签名授权进行信用报告查询,被罚款15万元,同时其征信业务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分别被罚1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就征信违法违规行为作出26起行政处罚,农业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都纷纷领到罚单。机构被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采集和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维护信息主体权益不到位;二是在授权管理过程中,不够规范;三是对客户诉求不关注、不重视。

七、展望2019:征信的新问题

2019年,百行征信将正式向市场提供个人征信服务。后百行征信时代,问题可能比机会还要多,变化可能比适应还要快。首先,百行征信作为市场化的个人征信机构,如何开展服务,如何更好地利用替代数据,同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其次,百行征信和央行征信中心的关系到底如何界定,“互补”如何体现?更为市场关注的是,百行征信以外的市场化的信用服务如何定位?央行有关负责人曾表示,要剥离部分机构的个人征信业务,并入百行,这些机构只能做征信以外的数据服务。目前有些机构已经在进行调整,大范围减少在金融场景的应用范围。2019年,征信业监管政策如何,直接关系到这些机构的切身利益。

(本文作者就职于京东数字科技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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