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鸿达: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 开放银行才有信心
2019/11/25 21:25:04

作者系:台湾金融研训院副研究员

台湾开放银行第一阶段顺利上路后,在筹划如何进入下一阶段的开放时,各界各种疑虑主要就围绕在如何做好个人信息保护,以及相关法律配套。事实上推动开放银行的前提就是做好个人信息保护,这也是为什么欧盟开放银行的法源PSD2于2018年1月生效后,接着又于同年5月开始执行有史以来最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GDPR。这两者看似不相关,甚至有点互相矛盾,事实上却是前者需要后者作为配套,才不会发生弊病。

消费者如何「同意」开放资料

不管是强制性或自愿性的开放银行,开放的大前提是消费者要同意,否则就是不能利用。在英国或欧盟国家,未经当事者同意授权就滥用其资料,这就违反GDPR的规定,其罚金最高可达其全球年营收的4%。那么消费者要如何行使其同意权呢?手续若是太过繁琐,一定影响消费者参加开放银行的意愿。同样的若是不够严谨,存在冒用造假的空间,相信也会乏人问津。

一般来说整个流程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一、同意表达:首先消费者向第三方服务公司表达同意分享资料要求,这个界面将明确的陈述要分享的帐户资料范围、使用时间与用途。

二、认证:第三方服务公司根据消费者同意的内容,向银行请求取得资料,银行再跟消费者进行认证。目前要求进行「强认证(strong customer authentication)」,也就是说至少要有两道认证程序。一般做法是银行请消费者先登录进入帐户,再以短信传送密码到消费者手机(OTP),消费者输入密码后便可进入授权阶段。

三、授权:这个界面将显示某个第三方服务公司要求取得您的那些帐户资料,使用时间与用途。消费者可选择按下同意或不同意。消费者同意授权后,银行才能将资料分享给这个第三方服务公司。

同意后能否反悔?

根据GDPR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必须有改变主意的机会,并可撤销之前同意的授权。但之前已经授权释出给第三方服务公司的资料怎么办?消费者应该可依据GDPR第17条被遗忘权规定,一旦撤销其许可,之前开放的资料都应被删除。因此一旦消费者撤销其同意,第三服务提供者不但不能再取得新资料,已经收集的资料也应全部删除。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若疏忽没删除,将损及民众对开放银行的信任。

此外GDPR不但禁止空白授权,也要求消费者同意释出资料不要超过必要的时间。因此PSD2跟英国开放银行要求每个第三方服务公司,每90天必须获得消费者重新许可一次,才能继续获得资料。当然这90天的期限届满之前,消费者可提前行使同意展延。

为了确保第三方服务提供者获取这些资料后,是否用于原先设定的用途,因此有「同意编码(consent codification)」设计,也就是说依消费者同意的内容用途编码,并加注到这些资料上。因此日后追踪这些资料的使用是否符合消费者开放的目的,就很容易稽查了。

除了开放银行帐户交易资料外,目前还有一些国家想逐步扩大资料范围,例如墨西哥想进一步纳入外汇账户、房贷与缴税资料,澳洲想进一步扩大到水电瓦斯与通讯费用帐单。但这都要大家对开放银有信心之后才会发挥其效果。

欧盟的开放银行与GDPR几乎同时上路,正可说明只有在个人信息有严密保护时,大家才会想尝试开放银行所带来的好处。因为在开放银行的过程中,只要其中一个小环节出现故意或过失,不但会严重损及银行或第三方服务公司的形象,也会打击大家参与开放银行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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