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金融控股公司专业管理队伍的形成,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人民银行起草了《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inkong@pbc.gov.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2号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金控董监高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4.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

附件1: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中国人民银行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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