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App)个人信息保护,规范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26日前反馈意见。

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011239/66022182

电子邮箱:sqs@mii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1: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起草说明.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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