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消费金融最大的罚单公布:中银被罚138万元
2018/5/28 12:19:18

5月28日,上海银监局公布了对中银消费金融的行政处罚书。

处罚书显示,2016年7月,中银消费金融在办理部分贷款时,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上海银监局认定该行为违法了《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决定处以警告,并罚没合计人民币138.68万元。

这也是今年以来,银监会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开出的最大罚单。

(来源:上海银监局官网)

对于“以贷收费”的理解,多家持牌消金机构的人士理解为收取了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综合利率范围或超出协议范围的费用。

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显示,此次罚单的处罚依据为“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而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关系人的解释为: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按照上述处罚依据,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银的罚单是指有一部分贷款发放给关系人,而这批关系人的贷款条件比其他人好,并未对借款人“一视同仁”。

但针对罚单中中银的违法事实“以贷收费”和处罚依据之间的关联,大多受访者也表示疑惑,难以理解其中的关联性。

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0年6月,股东为中国银行、百联集团、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杉盛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中银消费金融营业收入40.05亿元,同比增长70.65%。净利润达13.75亿元,同比增长157.78%。成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净利润最高的公司。

此外,4月16日,中银香港发布公告,中银香港旗下中银信用卡公司向中银消费金融按股权比例增资约人民币4.331亿元,换算下,中银消费金融此次增资额达35亿元。注册资资本从8.89亿元,变更为43.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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