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整治办发函:清理整顿手机“回租贷”等变相现金贷行为
据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提请对部分“现金贷”平台加强监管的函》,要求清理整顿手机“回租贷”、贷款过程中搭售其他商品、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放贷等变相开展的“现金贷”业务。
监管函称,现金贷花样不断翻新,“偷天换日”逃避监管。其中,以手机回租形式最猖獗,“回租贷”相关平台已超过100个,注册客户数百万人,大多数目标客户锁定为大学生,利率畸高,一般年化利率在300%以上,个别甚至超过1000%。
一是以手机回租形式发放贷款。如乐回租平台,先以评估价格(即借款金额)回收用户手机,然后将手机回租给用户,并与客户约定租用期限(即借款期限)和到期回购价格(即还款金额),回购价格高于回收价格部分以及相关“评估费”、“服务费”即借款利息。
二是贷款过程中搭售其他商品,变相抬高利率。部分平台强行要求贷款客户办理会员卡、高价购买商品等,变相抬高利率。如“MO9信用钱包”会员卡价格199元,有效期7天,如用户借款2000元,14天需还款2028元,名义年化率36%;如算上购卡成本,实际年化率高达291.9%。又如滨州借款人高文泰在甲鼎速贷平台借款过程中,需先以300元的价格购买市场价为40元的炒锅。
三是故意导致借款人逾期,收取高额逾期费用。公益性互联网消费技诉服务平台“21聚投诉”梳理发现,5月1-15日,该机构接到类似投诉21笔,涉及13家网络借贷平台。相关平台未自动扣划借款,借款人主动将钱打给平台还款失败。贷款逾期后,平台恢复正常,电话通知其逾期,收取很高的逾期费用。
四是通过虚假购物再转卖发放贷款。如51闪电购等平台引入虚假购物场景,用户下单购买商品,但无需支付货款,直接申请退款或转卖变现,转卖成功后即可获得资金;平台赚取延迟付款费和转卖撮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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