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赵志宏: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合规整改与政策建议
2022/9/26 18:01:19

“在与平台合作中,商业银行亟待持续提升三项能力:场景数据合规获取及应用能力、内部资源整合复用能力、资产质量控制能力。尤其是要强化基于生态场景数据的风控模型开发能力,充分利用好场景数据,对现有借款主体信用风险评价形成补充。”7月31日,在新金融联盟举办的“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与整改衔接”内部研讨会上,渤海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赵志宏表示。

赵志宏认为,银行需要提高生态圈打造和运营能力。综合实力强的大型银行可借助银行网点渠道,打造覆盖多个行业的生态系统,掌控流量入口与业务场景;中小银行可将金融产品内嵌到互联网平台主导的生态圈中,根据自身优势在细分领域获取流量,增强客户积累渠道,降低运营成本。

以下为赵志宏的发言文章。

渤海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赵志宏

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合规整改与政策建议

大家好,很荣幸有机会与大家一起交流,下面我就对于“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与整改衔接”,谈谈自己的一些浅薄见解,以此抛砖引玉,欢迎大家指正!

坚定数字化方向,提升服务质效

2022年上半年,业界体会最深的可能是,在宏观经济缓慢复苏和疫情影响下,互联网贷款资产规模增长乏力,资产质量普遍承压。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放弃互联网贷款业务,放弃金融业数字化转型?我想,这次14号文的回答仍然是坚定数字化方向,坚持把互联网贷款做好,聚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回顾互联网贷款近几年来的监管实践,监管机构一直以来是充分肯定互联网贷款在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和居民消费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同时为落实“补短板、防风险、提质效”等要求,针对发展中存在的不规范性问题,持续完善互联网贷款监管框架。尤其几个重要文件陆续出台,例如“717文件”《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会〔2020〕9号)、“219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24号)、“930文件”《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这次的14号文,为互联网贷款平稳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作为互联网贷款市场的各方参与主体,都应该坚决遵循监管政策导向,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风险,顺势而为。

14号监管文是对“717文件”“219文件”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主要内容可高度概括为“强化、规范、降低、延长”,“强化”的是商业银行自主风控,“规范”的是平台恃强性行为,“降低”的是综合融资成本,“延长”的整改过渡期,可以说对于“稳互联网贷款、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切实降低融资成本”传递出强烈的信号。

行业格局重塑,机构需主动求变

那么,作为从业机构,如何才能做到响应监管要求,高效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强化信息数据管理、规范合作呢?我谈几点个人意见。

对于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最为要紧的还是落实好独立自主风控责任,这是互联网贷款合规发展的核心和基石。

自主风控并不否认商业银行与互联网平台合规开展合作。14号监管文件要求商业银行限制或者拒绝与违法违规归集贷款资金、设定不公平不合理合作条件、未依法依规提供贷款管理必要信息、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或违反互联网贷款其他规定的平台方开展合作,并不是“一刀切”。

事实上,部分头部平台具备流量、数据质量、风控能力等比较优势,在场景建设和客户经营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商业银行在落实监管要求、规范平台方恃强性行为基础上,与平台方开展合作能够更好承担起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消费重任。

自主风控更加期待商业银行由“寄居模式”向“共生共建”模式,乃至“自建融合”模式转变。这既是合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计。虽然“寄居模式”不一定都会有合规风险,但从银行价值创造、自身话语权以及风险管控等方面来看,并不是商业银行构筑自身竞争优势的长久之计。

自主风控意味着商业银行将承担更多信用风险,将更加考验商业银行经营能力。具体来讲,一方面,在与平台合作中,商业银行亟待持续提升三项能力:场景数据合规获取及应用能力、内部资源整合复用能力、资产质量控制能力。尤其是要强化基于生态场景数据的风控模型开发能力,充分利用好场景数据,对现有借款主体信用风险评价形成补充。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加快发展自营互联网贷款产品。自营产品需要依托金融科技、智能风控、数据分析等技术,对于银行来说也同样存在不少瓶颈,时间、资金、人才都会是挑战。

同时,银行需要提高生态圈打造和运营能力。综合实力强的大型银行可借助银行网点渠道,打造覆盖多个行业的生态系统,掌控流量入口与业务场景;中小银行可将金融产品内嵌到互联网平台主导的生态圈中,根据自身优势在细分领域获取流量,增强客户积累渠道,降低运营成本。

对于互联网平台,未来要更多地让利,切实降低居民消费和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要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权、责、利分配机制,通过与征信机构合作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互联网平台或将面临一轮大洗牌,具备流量、数据、技术优势的头部助贷机构更有机会通过抓紧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留存下来,而缺乏流量、数据维度不丰富、风控能力弱、合作机构较少、商业模式不符合持牌要求、合作模式不合规的助贷机构将加速被清退。

在过渡期内,在落实好独立风控责任的基础上,短期来看,商业银行依然会与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加大资产投放,切实承担起稳经济重任,努力在存量业务整改、征信整改与业务连续性方面做好衔接。

建议尽快制定征信新规细则

最后,针对普惠性质的互联网贷款推进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我想提几点建议。

首先,推动建立普惠国家担保机制。风险与收益平衡是互联网贷款客群经营难点,坏账损失成本周期性波动非常明显,目前一般都是根据历史数据运用模型加以预测,但当遇到经济下行周期,可能给银行和平台方造成较大冲击。建议在推动平台方让利同时,由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建立普惠国家担保机制,实现风险分担,平抑资产质量周期性波动,进一步引导融资成本降低。

其次,建议尽快制定细则指引。征信新规出台后,建议尽快制定细则指引,指导征信整改。例如征信新规提出“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取得合法征信业务资质的市场机构开展商业合作获取征信服务”,这里的“征信服务”是否涵盖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数据,我们理解特定产业链核心企业为其供应链企业获得融资提供数据,符合链属企业利益,应予以豁免,如果也需要强制接入征信,将增加链属企业融资成本。

最后,加快推动快速处置司法机制建设。目前与互联网贷款发展相匹配的快速处置司法机制是堵点,虽然部分地区建立了互联网法院,但尚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传统法院对电子证据认可难度大、程度低,暂时无法满足金融机构快速处置需求,通过诉讼实现清收难度较大,建议监管部门牵头加快推动快速处置司法机制建设。我行与天津的地方法院合作,在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失信客户批量诉讼和调节方面已经做了成功尝试。另据了解,海南省政府目前在推互联网法院的快速结案,目前第一批客户为消费金融公司,接照电子证据和服务器,可以归属海南省司法快速处理,这些都是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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