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消保、征信等规定被罚525万
移动支付网 2022/11/9 12:01:02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反洗钱、货币金银、国库、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及征信管理规定,被警告,并被罚525万元。与此同时,6名相关责任人被罚12.7万元。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齐建强,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反洗钱法》的规定,被罚3.5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艾神虹,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反洗钱法》的规定,被罚3.5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总经理王江,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反洗钱法》的规定,被罚2.5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史向辉,对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反洗钱法》的规定,被罚2.4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韩森寨支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电子银行业务负责人王长安,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被罚0.4万元。

时任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韩森寨支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银行卡专管员任欣怡,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被罚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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