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晚间,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发布监管动态,宣布对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71.23亿元。
消息一出便迅速霸占各大媒体头条,显然这是一件“大事”,无论对蚂蚁集团本身还是中国对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监管而言,都意义重大。
对蚂蚁集团行政处罚的全部内容
金融管理部门公开的消息显示,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过往年度在公司治理、金融消费者保护、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从事支付结算业务、履行反洗钱义务和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总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等部门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
从人民银行总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主体,以下简称“支付宝”)、蚂蚁集团、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为蚂蚁集团股东)、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为蚂蚁集团股东)等四家公司作为当事人被罚。
其中支付宝的违法行为类型有七项,分别是“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
其中蚂蚁集团的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和“违反关联交易管理规定”两项。
其他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均为“违反对资本实力的相关规定”和“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两项。
除了在公司层面的处罚,人民银行总行还对支付宝时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支付收单服务部总经理、中台运营部总经理等四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连带”处罚,罚款金额在5万元-147.5万元不等。
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则仅有蚂蚁集团作为被罚当事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有二。
一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包括“存在引人误解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未向部分客户群体明示还款要求”“未按规定处理部分消费者个人信息”等。
二是违规参与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包括“违规参与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业务”“违规参与销售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存款产品”等。
有意思的是,对蚂蚁集团的行政处罚,也是新挂牌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2023年开出的1号罚单。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销售”)及其总经理被罚。经查明,蚂蚁基金销售存在“违反代销基金产品准入、宣传、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违反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内部控制有关规定”。
和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局系统的处罚不同,证监会系统的处罚由地方派出机构,即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作出,罚款金额也相对较小。
综上,金融管理部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保险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蚂蚁集团及旗下机构处以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71.23亿元。其中人民银行总行合计32.87亿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7.62亿元,证监会浙江监管局7368万元。
除三大金融管理部门(人行、金监、证监)外,此前对蚂蚁集团进行联合约谈的金融管理部门还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从目前的行政处罚信息来看,蚂蚁集团整改过程中没发现有外汇监管方面的违规问题。
除了行政处罚,金融管理部门还特别提及了“相互宝”业务,要求蚂蚁集团关停该违规开展的业务,并依法补偿消费者利益。“相互宝”是2018年10月于支付宝App上线的一项大病互助计划,在2022年1月28日24时起停止运行。
历时两年半!蚂蚁集团整改完成
在收到金融管理部门集中的行政处罚后,蚂蚁集团迅速发布公告,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将进一步夯实合规治理水平”,并称目前已完成相关整改事项。
蚂蚁集团的整改是个漫长的故事,由于篇幅有限,在此只能简单回顾一些重要的节点。
2020年10月,马云在外滩金融峰会发表了一次关于当代金融系统很著名的讲话。
2020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马云、时任董事长井贤栋、时任总裁胡晓明进行监管约谈。
随后,上交所以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被监管约谈,以及金融科技监管环境发生变化为由,认为蚂蚁集团彼时不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决定对其暂缓上市。
2020年12月,四大金融管理部门再次约谈蚂蚁集团,并召开了发布会,现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代表四部门就约谈情况回答提问。根据约谈,金融管理部门对蚂蚁集团提出五点整改要求:
- 一是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
- 二是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
- 三是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
- 四是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
- 五是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2021年4月,四大金融管理部门第三次联合约谈蚂蚁集团。根据这次约谈,蚂蚁集团整改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 一是纠正支付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支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权,断开支付宝与“花呗”“借呗”等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纠正在支付链路中嵌套信贷业务等违规行为;
- 二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依法持牌经营个人征信业务,遵循“合法、最低、必要”原则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保障个人和国家信息安全;
- 三是蚂蚁集团整体申设为金融控股公司,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融控股公司接受监管,健全风险隔离措施,规范关联交易;
- 四是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认真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控制高杠杆和风险传染;
- 五是管控重要基金产品流动性风险,主动压降余额宝余额。
针对具体的约谈内容,蚂蚁集团很快便着手于整改,提出整体申设金融控股公司、支付业务回归支付本源、申设个人征信公司、将“借呗”“花呗”全部纳入消费金融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等措施。
2021年6月,重庆蚂蚁消费金融公司(以下简称“蚂蚁消金”,蚂蚁集团持股50%)获批开业,随后“借呗”“花呗”全部被纳入蚂蚁消金。同时,“借呗”“花呗”还启动了品牌隔离工作,二者将成为蚂蚁消金专属的消费信贷产品,由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消费信贷便不能再标挂“借呗”“花呗”之名。
2021年11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钱塘征信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钱塘征信)相关情况的公示。钱塘征信有望成为继百行征信、朴道征信之后,第三家获批的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在股权结构上,蚂蚁集团和浙江省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持股35%,为并列第一大股东。
2022年7月,阿里集团与蚂蚁集团同意终止《数据共享协议》,此举也被视为对监管整改要求的回应,表明阿里集团和蚂蚁集团正进一步“切割”。
2023年1月,蚂蚁集团发布《关于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的公告》,其主要股东投票权发生了变化:从马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股份表决权,到包括蚂蚁集团管理层、员工代表和马云在内的10名自然人分别独立行使股份表决权。该调整过后,马云不再是蚂蚁集团实际控制人。蚂蚁集团的股份表决权更加透明且分散,这也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再之后的重点,便是这次的“靴子落地”了。当然,在“整改完成”后,蚂蚁集团何时获发金控牌照、钱塘征信的个人征信牌照能否顺利通过、芝麻信用何去何从、上市计划会否重启、与阿里集团的战略协同关系有何变化、创新能力和全球化是否仍值得期待等等,相信还是会成为关注的重点。
关于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监管
除了蚂蚁集团的整改,金融管理部门发布监管动态还凸显了另一重点内容,即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监管问题。
金融管理部门指出,近年来已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初步形成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发展与监管制度框架。2020年11月以来,金融管理部门督促指导蚂蚁集团、腾讯集团等大型平台企业全面整改金融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除了蚂蚁集团外,针对以往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还对邮储银行、平安银行、人保财险和财付通公司等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对大型支付平台财付通的处罚尤其令人关注。
人民银行总行公布的行政处罚显示,财付通的违法行为类型有十一项,包括“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其他危及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等。
财付通因此被罚没近30亿元。移动支付网发现,在金融管理部门这轮处罚中,支付宝、财付通可以说双双“领罚30亿元”,支付机构比银行、保险机构“更受伤”。
与支付宝的处罚情况类似,财付通时任总经理、反洗钱与风险控制部负责人、支付平台产品部(微信支付)产品运营负责人、支付平台产品部(基础支付)负责人等四名相关责任人也被“连带”处罚,罚款金额在6.5万元-120万元不等。
对于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财付通也发布了公告,称“目前已完成自查整改,支付业务合规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最后,金融管理部门宣布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存在的大部分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工作重点从推动平台企业金融业务的集中整改转入常态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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