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的”货币,应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促进分配公平。数字人民币依托精准直达、定制可调和监管科技的属性,通过技术赋能、政策传导机制促进分配公平。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的路径应从三次分配和生产要素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尤其是激活数据潜能、创造数据盈余,以夯实公平分配的物质基础。
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的机制分析和制度设计
摘要
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数字人民币应以促进分配公平为研发方向。数字人民币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机制包括技术赋能机制和政策传导机制。技术赋能机制依托精准直达、定制可调和监管科技的属性,打通资金下达堵点、保障资金流通可控并强化资金风险防范。政策传导机制则是将数字人民币纳入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中,在金融方面以普惠金融破除货币政策的传导障碍,在财政方面则以科学的再分配理清财政金融权责。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应与分配制度相结合,从三次分配和生产要素的角度进行制度设计。外生制度要在初次分配中有效提高劳动报酬,在再分配中带动政策增效和创新,在第三次分配中推动科技向善。内生制度则要激活数字人民币产生的数据要素,创造数据盈余以夯实公平分配的物质基础。
关键词: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人民币 分配公平 三次分配 数据要素
一、引言
法定数字货币因被认为具有变革货币体系的潜力,成为全球金融创新和货币竞争的新高地。数字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当前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的新型基础设施,未来将全方位、深刻地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习近平强调,要积极参与数字货币国际规则制定[1],以开放和包容方式探讨制定法定数字货币标准和原则。“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的任务。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数字人民币的研发进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阐明了我国数字人民币的基本立场、设计框架和政策考虑。截至2022年8月,15个省级行政区的试点地区累计交易笔数3.6亿笔,支持数字人民币的商户门店数量超过560万个,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和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应用模式[2]。2023年后,数字人民币试点明显加速,以江苏为代表的多个省市密集出台了覆盖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教育、文旅和民政等领域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分配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配制度的核心。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的”货币,应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将推进共同富裕、促进分配公平视为最终目标。分配失衡已成为迫在眉睫的全球性议题,在高度金融化的现代社会,货币政策产生了显著的分配效应,且这种分配效应往往加剧了不平等的程度。当前的法定数字货币研究多聚焦于概念阐释或经济效应的数理分析,触及深层次经济矛盾的基础理论研究并不多见,而基于中国现实,将数字人民币与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关联起来的分析几乎空白。此种现状不仅导致相关理论无法对实践提供足够的解释力和指引,也制约了数字人民币化解制度顽疾的潜力。本文将数字人民币系统性地纳入分配议题中,探寻数字人民币的技术优势与分配政策的最优匹配方式,并创新性地提出了数字人民币激活数据生产要素、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的路径。
二、共同富裕背景下数字人民币的研发方向
(一)数字人民币研发的文献综述
数字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主要面对零售端用户发行,采取双层运营,属于现金(M0),不计付利息。数字人民币研发整体呈现制度适配逐步完善、运营推广全面铺开、标准建设进程加快和国际合作日益深化的局面。
法定数字货币的经济效应是当下热门的研究方向,大体围绕经济产出、货币竞争、银行去中介化、货币政策传导、跨境支付和人民币国际化等主题展开[3]。姚前率先对法定数字货币的经济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对金融系统的冲击可控[4]。刘凯等优化了姚前的模型,发现在数字人民币与数字支付共同作用下,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和逆周期调节作用得到提升,并提高货币乘数[5]。龚六堂认为,数字人民币能够增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协调性,提高金融普惠性和财政直达速度,推进扩大内需和共同富裕的实现[6]。孙宁华和付大利认为,数字人民币能够改善宽松货币政策对财富分配的不利影响,降低机会不平等,助力畅通分配[7]。戚聿东等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加速了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发展的进程,为国际货币体系竞争增加了数字化新维度[8]。管涛指出,虽然数字人民币已经具备跨境使用的技术条件,但制度供给才是人民币国际化最关键的因素[9]。
法定数字货币的交叉学科研究也在不断丰富。马扬和杨东构建了财政应用数字货币的分析框架,认为数字人民币可增强自动稳定器的稳定效应,从缩短政策时滞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两方面弥补相机抉择政策的不足[10]。陈文等认为,发行条件触发型数字货币有助于破解数据交易定价中的负外部性难题,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11]。杨东和郑清洋认为,科技企业的流量入口与数字人民币结合后,对于国内宏观调控的落实以及数字人民币的跨境具有双赢价值[12]。
(二)数字人民币研发的新方向:促进分配公平
多数国家的法定数字货币研发谨慎地遵循着“微创”的设计理念,即在不颠覆货币和金融体系的前提下提供类似现金的数字支付选择[13],我国同样采取此种立场。一般来说,现金仅占货币总量的一小部分,以“现金数字化”拉动货币管理创新,难免有“小马拉大车”之感。出于金融审慎的态度,目前数字人民币主要用于零售领域和相对简单的公共管理工作。当前,理论研究也存在着重数理轻本质、重远期轻当下的倾向。数字人民币经济效应分析偏重数理模型的构建与计算,这些定量研究过于偏重数理方法,可能会忽略对货币经济规律和本质的思索,进而抑制了数字人民币的变革潜力。法定数字货币的马克思主义分析多围绕货币职能展开,存在教条和错配倾向。机械教条地套用货币职能理论并不能带来知识增量,以商品货币的职能理论分析信用货币可能导致理论错配。
数字人民币研发应有意识地寻求与重大经济议题之间的系统性、制度性契合点。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分配公平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配制度的核心。我国正处于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14]。“人民性”是数字人民币研发要坚持的立场,如何促进分配公平是时代赋予数字人民币的新命题,数字人民币作为“人民的”货币,要以“人民性”为根本立场,助力公平分配制度的建立,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三、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的机制分析
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首先要理解现有的货币体系是如何影响分配秩序的。本文引入货币异化的概念,并基于货币异化损害分配公平的逻辑,探究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的机制。
(一)货币异化对分配公平的破坏
经济活动的特征决定了货币的存在方式,而货币也在反身性哲学范畴中塑造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中央银行为核心的信用货币体系是货币经济的核心,信用货币体系在提升交易效率、满足信贷需求、熨平经济周期、提供流动性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面对危机饮鸩止渴式的信用扩张,带来了货币异化的结果。货币异化指货币除承担了交易媒介等传统职能,还派生出了分配功能,货币本身成为了一种分配甚至剥削的手段[15]。货币异化的前提是承认货币政策的分配效应,也即否定货币中性。货币中性论早在古典经济学时期就受到了挑战,货币数量的增加和减少与利率的关系并不确定,关键在于谁获取了货币[16]。随着各类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出现和政府对宏观经济干预的强化,信用货币体系下的“货币”并非中性。货币进入经济的方向、速率和时间等方面的非均衡性被称为“坎蒂隆效应”。正是坎蒂隆效应的存在,货币扩张改变了均衡的相对价格和利率,使率先获得货币的主体拥有套利空间。货币政策具有分配效应已成为共识,坎蒂隆效应在金融高度专业化的当代更加突出。
非常规货币政策和虚拟经济对货币异化有催化作用。在全球范围内债务攀升和不平等加剧的背景下,对于非常规货币政策是加剧还是缩小分配差距的问题尚有争论[17]。从现实来看,贫富差距的扩大总是跟随着宽松的货币政策而来。在数字经济时代,货币异化与虚拟经济相结合后,分配矛盾愈演愈烈。货币通过金融中介与资本相互转换,资本为寻求自身增值和超额利润投入虚拟经济,虚拟经济的金融化侵吞了实体经济的利润,当资本利得持续大于劳动所得时,分配公平便无从谈起。
进一步思考货币异化,可得到两个要点。第一,货币技术是货币进入经济非均衡性的限制条件。传统的账户货币仅有数量的区别,货币进入经济后只能以外部手段加以调整,有效性和时滞性问题突出。第二,宏观政策的同频共振强化了货币的分配效应。例如非常规货币政策往往需要同样“非常规”的财政政策加以配合,而对正常财政政策的突破又进一步破坏了要素市场的均衡价格。货币异化带来的分配不公在资本控制社会的西方国家尤为严重,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大限度协调了公平与效率,但货币异化在一定程度上仍客观存在。数字人民币是技术进步带来的产物,应发挥其技术优势革除分配弊病,而技术优势又要与政策实施相结合。因此,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的机制主要包括技术赋能机制和政策传导机制。
(二)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的技术赋能机制
货币进入经济体系的非均衡性并非不可接受,关键在于这种非均衡性能否被有效调控。传统账户货币在发行流通后,其动向几乎完全交由市场决定,不仅可能发生停转截流、资金空转和冒用等行为,也更易被利益群体所操纵,导致本应促进分配公平的投入反而恶化了分配格局。数字人民币有账户松耦合、可编程性、嵌套智能合约和支付即结算等特征,这些特征赋予了经济管理部门从技术底层调控货币的手段,也使货币从仅有数量区分的“单维货币”,变成了包含多维信息、智能动态的“多维货币”。
1.精准直达的货币打通资金下达堵点
数字人民币账户松耦合、支付即结算的特点,使中央银行和中央财政的资金直达至所需之处,而无需通过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层层下达,进而提高财政资金下达、周转的效率,从源头上保障货币有序流通。近年来,为促进分配公平,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一批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再贷款,这些再贷款都采用了具有精准直达性的“先贷后借”的模式。然而,当商业银行贷款发放意愿严重不足时,现有的先贷后借模式仍无法发挥作用。数字人民币的引入能够从技术底层加深精准直达性,使信贷业务不必完全拘泥于双层运营模式,中央银行可以直接面向特定主体发放贷款,最大程度避免骗贷套贷、资金空转和脱实向虚的问题。相较于金融领域,资金下达时滞问题在财政领域中更为突出,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可以缩短时滞、加强监督,支付即结算的数字人民币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下达速度和精准性。
2.定制可调的货币保障资金流通可控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可基于不同权限定制数字人民币以实现特定目标。数字人民币通过加载智能合约实现可编程性,可以根据交易双方商定的条件、规则进行自动支付交易。例如在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和社会保障资金场景中,设置数字人民币的发放、流通的时间和状态条件,保障财政资金用于刺激消费和满足民众基本需求。各地经济水平存在差异,数字人民币的规则设置权限可以有条件地下放给地方政府和人民银行分行,在稳妥审慎的基础上探索因地制宜的分配方案,推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
可编程性使数字人民币的流通方向、速率乃至生效条件可以被程序化执行,智能合约是对可编程性的进一步拓展。现实中的经济关系不断变化,当分配政策需要改变时,经济管理部门可以编写新的运行代码覆盖此前的代码。智能合约将数字人民币的可编程性从静态转为动态,动态的规则调整十分适合于因果关系复杂的经济关系。在市场经济中,资本的自私目的被隐藏于复杂的经济运行之中,中央银行只能以改变货币数量的方式改变货币结构,而各类货币中介目标加入,无疑又增加了经济机理的复杂性和政策调整的难度。数字人民币的动态调整赋予了经济政策微观调整的可能性,所有流通中的货币都可以被微调,在这种不断的微调中,最有利于分配公平的政策配置有望被迅速制定并实施。
3.监管科技的货币强化资金风险防范
账户松耦合、可编程性和智能合约的加入,使数字人民币不再是只有数量的标量货币,而是成为包含着数量、方向、速率和可变性的矢量货币。数字人民币的编程灵活性使其自身成为一座内含多维信息的数据库,为宏观调控提供实时、精准的微观数据。监管科技侧重监管者依靠科技手段获取信息,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管,从而解决监管信息不对称和缓解法律滞后性弊端[18]。数字人民币既是金融科技,也是监管科技。数字人民币使经济管理部门能够迅速追踪货币的流向、速率和次数,当货币流通偏离了既定目标时,数字人民币也能根据预先写入的风险预警指标和处置手段,及时予以纠正。集数据汇集、痕迹管理和风险处置为一体的数字人民币,着眼于货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动态、即时和透明性管理,避免货币成为逐利的分配手段。
(三)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的政策传导机制
促进分配公平、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发挥不同宏观经济手段的作用和特色,也需要多种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数字人民币多维货币属性,一方面能够将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更清晰地呈现出来,另一方面也为政策之间的协调提供了新的数字治理工具。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宏观经济治理的主要手段,二者都基于且作用于货币流通,具有相互协调配合的基础和可能性[19]。因此,数字人民币应嵌入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并重点依托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发挥促进分配公平的作用。
1.金融政策:普惠金融破除货币政策传导障碍
建立安全普惠的新型零售支付基础设施是数字人民币的重要目标。在数字人民币的双层运营模式下,中央银行可不经过商业银行直接向偏远地区和面对数字壁垒的民众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科技水平较弱的中小企业也能享受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我国大量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面临着金融服务的“数字鸿沟”,数字人民币在无障碍设计的理念下,开发出“碰一碰”和硬件卡等看似逆于技术发展趋势,但实则充分彰显了“人民性”的功能和产品。这些载体、等级和权属呈现差异化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定制化需求。机会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重要内容,数字人民币助力普惠金融,既使弱势群体获得了参与初次分配的生产要素,又打通了他们接受再分配的渠道。
传统货币体系下的货币政策极易通过资产价格渠道恶化收入分配格局,而中央银行也不易约束金融机构的自利倾向,数字人民币则有望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法定数字货币可实现货币政策实时传导、避免货币空转、货币精准定向投放、逆周期调控和前瞻指引功能,是一种新的宏观经济调控工具[20]。数字人民币使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调控能力增强,能够压缩金融机构不当套利空间,削弱货币异化对分配公平的负面影响。
2.财政政策:科学的再分配理清财政金融权责
再分配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再分配政策主要由财政部门实施,数字人民币已经在税费和社保缴纳、专项资金和补贴发放场景试点。数字人民币不仅可以为财政调节收入分配提供所需的数据和信息,还能建立精准高效的结构化税收和微观直达的转移支付机制[21]。数字人民币的技术特性在增强财政对宏观经济调控力的同时,显著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规范性[22]。再分配是促进收入分配最重要的手段,后文的制度分析将详细阐述数字人民币如何赋能再分配。
促进分配公平的再分配举措往往依靠扩张性财政政策,而扩张性财政政策又需要货币政策予以配合。在财力有限的前提下,对债务激增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担忧随之产生。再分配政策由财政部门制定,而将政策代码化后写入数字人民币的“定制”工作则要由中央银行承担。根据中央银行独立性原则,“财政的钱”与“央行的钱”存在本质区别[23],财政部门不能依靠央行印钞满足支出需求。财政部门通过再分配政策“定制”数字人民币的行为,是否会导致财政使用数字人民币摆脱中央银行制约,反而恶化收入分配结构呢?本文认为,答案是否定的。首先,货币流通事实上本就是由财政-央行“双主体”调控,而非由中央银行垄断,财政部门可以通过国债管理和国库财政存款调控货币流通[24]。其次,数字人民币自带监管科技属性,技术手段加持下的财政监督,更能确保再分配政策中的货币流通不变形。再次,各国虽然明确拒绝现代货币理论和功能财政的取向,但政府创造记账货币,确保国家的债务和资产都可以用本国货币计价和清偿已经成为通行做法[25]。我国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归国务院统一领导,从宏观经济治理的整体角度调节收入分配,不存在对抗性博弈关系。
四、数字人民币促进分配公平的制度设计
我国收入分配的突出问题在于,收入差距拉大,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较低、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对应的解决方案可归纳为:一是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三是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四是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26]。数字人民币促进公平分配的制度可从三次分配和生产要素的角度进行设计,根据数字人民币是否直接发生分配效应,还可将上述分配制度区分为外生制度和内生制度两种模式。
(一)外生制度:数字人民币赋能三次分配
数字人民币价值分配的外生制度,指数字人民币以技术优势赋能三次分配政策,间接产生分配效应。
1.在初次分配中有效提高劳动报酬
初次分配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以效率提升筑牢共同富裕和分配公平的物质基础。目前,劳动要素相较于其他要素(尤其是资本要素)获得报酬水平较低,数字人民币优化初次分配结构要致力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
“十四五”规划提出,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形成机制。政府和企业职能部门可鼓励一线职工、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用人单位将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薪酬以数字人民币支付,保证劳动者获得最低工资的权益。基于数字人民币形成的工资信息,既可以为劳资纠纷保留证据,也能为工资合理增长提供数据支撑。针对边远贫困地区劳动者工资保障困难的问题,可以利用数字人民币的精准直达特点,创新工资由中央财政直接保障的模式。当工资需要调整时,数字人民币的动态调整优势可直接调动整个支付体系的改变,极大地缩短政策红利兑现的时滞。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以亿计灵活就业人口依托大型平台从事劳动,他们面临着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缺失的窘境,通常无力对抗平台的算法偏见和算法霸权。目前,多数大型平台已开放数字人民币接口,未来的全面互通已成趋势。鼓励灵活就业人群使用数字人民币,既能保障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也便于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管理。
2.在再分配中带动政策增效和创新
再分配是政府为弥补初次分配的不足进行的分配,其主要手段包括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再分配是改善财富分配格局最关键的环节,重点要改革税收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政府转移支付力度以及规范社会收入形成机制[27]。针对再分配改革的重点,数字人民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融入税收数智化征管。将数字人民币纳入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可极大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高收入人群的各类所得即使经过复杂的转换,数字人民币的信息流也可精确地识别最后获益者,科学合理地划定应税所得,建立起完善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保护合法收入和取缔非法收入中,为健全现代收入监测体系、规范社会收入形成机制等目标提供可靠的智能工具。数字人民币在不同部门间频繁流转,其形成的税收大数据是典型的规模大、类型多、颗粒度细的高价值数据,对于加强税收大数据的智能化分析,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意义重大。
第二,增强社会保障的公平可及性。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在各级政府的财政扶贫专户中使用数字人民币,通过全流程资金监管可有效防止扶贫资金的跑冒滴漏和停转截留现象。数字人民币流通产生的信息流,为返贫动态、常态化监测提供了数据支撑,有利于完善兜底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精准帮扶和快速响应机制。基于数字人民币的松耦合特征,政府可为低收入者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使低收入者拥有可直接接受各类补贴的“补贴专户”,差异化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住房和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第三,赋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加大政府间转移支付力度的重大举措。数字人民币“支付即结算”的特点使受益对象可以更快地获取资金、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在资金监管方面,直达机制中的资金使用链条管理、台账审核和流程监控的规则都可以事先以代码形式写入数字人民币,实现财政监督增效降本。在资金监测调度方面,数字人民币提供了直达机制运行中产生的多维数据,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和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数据支持。当意外、迫切的调度需求出现时,数字人民币还可以灵活调整直达机制的支付规则。
第四,创新“培训券”技能补贴形式。近年来,数字人民币消费券已经成为多地政府刺激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手段。人才是第一资源,培养高技能人才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举措。针对技能培训激励不足和补贴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可效仿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推出数字人民币“培训券”。“培训券”以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倒逼更明晰的支出来源安排,识别出最有效率的补贴方式乃至具体数额,建立起科学的补贴资金使用激励机制。技能培训主要由企业和培训机构提供,所涉及工种和水平差异大、标准不统一,其间自然涉及补贴资金的监管问题。数字人民币培训券能够对补贴资金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跟踪监管,从技术层面降低骗取、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此外,技能培训兼顾着劳动力的“扶弱”和“培优”目标,数字人民币培训券可使政府部门精准掌握培训补贴流向,及时调整补贴结构和顶层设计,防止培训内容供需脱节。
3.在第三次分配中推动科技向善
第三次分配是在自愿基础上,非政府主体以慈善公益方式对所属资源进行的分配。若在慈善事业中使用数字人民币,慈善资金的来源、流向都将更为透明,甚至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及时追回,以资金管理的透明性倒逼慈善事业管理的规范性。随着慈善方式、项目和服务内容的多样化,募捐规模也日益上升,但相应的慈善监管机制却相对滞后,导致慈善组织的专业性和管理规范性受到质疑。慈善公益社会组织应该主动与业务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合作,打造数字人民币慈善场景样板,重新树立行业公信力。此外,随着对高收入人群税收调节力度的加大,组建慈善机构可能成为高收入人群避税的手段。慈善机构的结构创新试图进行监管套利,富豪的避税行为事实上是对公众财富的变相掠夺[28]。数字人民币一方面能以监管科技穿透慈善表征,另一方面也能够生成慈善大数据,以数据驱动探索出兼顾慈善激励和税源保障的慈善税制。
数字人民币有望成为科技与第三次分配融合的催化剂。科技、金融是资本收益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的典型领域,第三次分配由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29]。科技和金融领域近年体现出极强的造富效应,也是与数字人民币关联最密切的领域,在开展慈善事业时引入数字人民币的制度摩擦最小。“科技向善”是科技企业的使命愿景,在科技企业慈善基金运营中使用数字人民币,则更能彰显投身慈善、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的诚意。
(二)内生制度:数据盈余的创造及分配
数字人民币价值分配的内生制度,指数字人民币的使用和流通本身即能带来价值并直接产生分配效应,主要通过要素市场化配置得以体现。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所有权和支配权分离最为明显的生产要素,那么如何分配随之产生的价值是推动要素市场化、促进分配公平的重大问题。使用数字人民币可生成大量高价值数据,数字人民币可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中创造数据盈余,数据盈余的生成机制包括决策降损和收益创造。
1.决策降损机制
数字人民币的数据驱动决策能够降低决策成本,衍生出优化资源配置的正外部性。数字人民币的技术优势能够帮助构建起可信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从而创造数字盈余。数字人民币可编程性、动态调整和痕迹管理的特征,使数据的生成、确权、流通和分配更便于管理,其遵循的逻辑与数字人民币优化货币流通的逻辑类似。
2.收益创造机制
数字人民币产生的数据收益可做大分配公平的物质基础。根据数据产权结构分置的机制,数字人民币数据可区分为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和公共数据,在坚持“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下,分不同类型探索数据分享价值收益的方式。
第一,保障个人分享数据盈余的权益。数字人民币用户是个人数据的来源者,享有获取由其促成并产生数据的权益,按照“共同使用、共享收益”的模式参与数据价值的分配。数字人民币的可追溯实质是交易数据可追溯,那么可追溯数据的再流转也理应是可追溯的,数字人民币使用户事实上拥有数据价值分配的“追索权”。
第二,拓宽企业数据盈余参与分配的方式。企业是数据价值的主要创造者,数字人民币的双层运营模式为企业部门挖掘数据价值、获取数据盈余预留了空间。在数字人民币试点阶段,数据盈余主要由大型金融机构获取,要前瞻性地制定数据盈余分配方案,避免数据垄断。估价作股、数字租金、以数易数或以数易商(服)等方法的出现,拓宽了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方式。数据盈余的分配可借鉴上述方式,同时向中小企业合理倾斜。
第三,探索公共数据盈余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政府是数字人民币数据的管理者,政府部门在履职时主动或被动地获得了公共数据,在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和开放开发过程中产生了数据盈余。公共数据收益纳入财政收入,以增强再分配的财力。对数据盈余的分配要发挥政府引导调节数据要素收益的作用,推动公共数据免费向弱势群体和公益群体开放共享,探索公共数据用于产业发展的有偿使用,适当限制为谋取金融收益而使用公共数据的行为。
注释:
[1]习近平:《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求是》,2020年第21期。
[2]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扎实开展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工作》,《中国金融》,2022年第20期。
[3]米晋宏、王乙成:《数字货币及其经济影响研究新进展》,《经济学动态》,2022年第5期。
[4]姚前:《法定数字货币的经济效应分析:理论与实证》,《国际金融研究》,2019年第1期。
[5]刘凯、郭明旭、李育:《数字人民币发行与数字支付发展的宏观经济影响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23年第3期。
[6]龚六堂:《新发展格局下数字人民币的前景与机遇》,《人民论坛》,2022年第7期。
[7]孙宁华、付大利:《法定数字货币畅通国内大循环的理论逻辑与作用机制》,《学习与实践》,2023年第3期。
[8]戚聿东、刘欢欢、肖旭:《数字货币与国际货币体系变革及人民币国际化新机遇》,《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9]管涛:《从货币的功能看数字货币与货币国际化的关系》,《国际经济评论》,2023年第2期。
[10]马扬、杨东:《数字货币研究的全景补齐:财政应用数字货币的分析框架》,《国际经济评论》,2023年第2期。
[11]陈文、张磊、杨涛:《数据治理视角下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设计创新》,《改革》,2020年第9期。
[12]杨东、郑清洋:《从TikTok事件看数字人民币的路径选择:从流量入口到金融优势的转化》,《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13]Raphael,A.and Böhme,R.,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the Quest for Minimally Invasive Technology,BIS Working Papers 948,2021,No.948.
[14]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求是》,2021年第20期。
[15]俞吾金:《再论异化理论在马克思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哲学研究》,2009年12期。
[16]Spengler,J.J.,Richard Cantillon:First of the Moderns.II,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54,62(5):281-295.
[17]郭强、张明、宋佳馨:《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分配效应研究新进展》,《金融评论》,2021年第4期。
[18]杨东:《监管科技:金融科技的监管挑战与维度建构》,《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
[19]李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协调配合:一个研究提纲》,《金融评论》,2021年第2期。
[20]姚前:《法定数字货币对现行货币体制的优化及其发行设计》,《国际金融研究》,2018年第3期。
[21]黄国平、李婉溶:《数字人民币促进数字财政建设和财政数字化转型》,《财政研究》,2022年第2期。
[22]蒋晓婉:《央行数字货币与财政数字化转型》,《武汉金融》,2021年第1期。
[23]《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第274页。
[24]李俊生、姚东旻、李浩阳:《财政的货币效应——新市场财政学框架下的财政-央行“双主体”货币调控机制》,《管理世界》,2020年第6期。
[25](美)L.兰德尔·雷:《现代货币理论》,张辉玉、王佳楠、马爽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年,第361~363页。
[26]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2年,第75~77页。
[27]杨灿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经济研究》,2022年第3期。
[28]Jocalyn,C.and Linsey,M.,The Black Box Warning on Philanthrocapitalism,Thelancet,2016,388(100):2457-2459.
[29]蔡昉:《三个分配领域的改革红利》,《劳动经济研究》,2021年第6期。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流动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AFX020)。
作者简介
马扬,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杨东,中国人民大学交叉科学研究院元宇宙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区块链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教授;
周鑫(通讯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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