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同意一大波支付机构更名!改动有三大特点
移动支付网 2024/6/3 17:04:48

5月31日消息,人民银行更新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信息,32家支付机构发生信息变更。

变更信息显示,人民银行同意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付”)合并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付科技”)。合并后,平安付注册资本增至11.6958亿元、《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增加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全国)。同时,平安付科技将终止支付业务并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公开资料显示,平安付成立于2002年,平安付科技则成立于2006年,二者均为平安壹钱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壹钱包”)旗下支付机构。过去在行业内,同一实体控制旗下控制、关联多张支付牌照的情况并不少见,银联商务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监管在支付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细致的规定,相关机构便开始整合旗下支付牌照,显然这次平安付的整合,亦与此相关。

除了整合支付牌照、增加注册资本外,人民银行还同意平安付主要出资人由上海捷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捷银”)变更为壹钱包。根据工商信息,上海捷银是平安付的母公司,壹钱包则是壹钱包的母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平安付的变动,央行还同意了31家支付机构进行更名。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不得在单位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支付”字样。

在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初始,支付公司都是“先照(营业执照)后证(支付业务许可)”,不少公司名称中没有“支付”字样,这是历史遗留问题。《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监管按照“先证(支付业务许可)后照(营业执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为了便于管理,存量支付的支付机构则需要进行改名,加入“支付”字样。

本次更名中,多数支付机构都是在原公司名称内直接加入“支付”二字,比如“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网银在线支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乐刷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等。

也有部分支付机构用自身的支付品牌进行命名,比如“北京首采联合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首付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为“中移支付有限公司”、“湖南银河金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预付卡品牌为蓝天卡)”变更为“湖南蓝天支付有限公司”等。

另外,还有的支付机构在改名时除了加入“支付”二字外,还用上了母公司的名称,比如“敏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石基支付科技(广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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