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城农商银行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被罚,5人对此负责
木子剑移动支付网2024/7/22 11:46:30

7月15日,人民银行晋城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山西阳城农商银行因11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约146.87万元。同时,行内8人被罚。

11项违法行为中,“未按规定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2项涉及信息安全保护问题。

被罚的8人中,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经理张某军、时任该行城关支行副行长李某敏、时任该行町店支行运营主管上官某、时任该行町店支行客户经理刘某兵、时任该行城关支行客户经理乔某莉5人均涉及“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分别被罚款3万、2万、1万、1万、2万元。

经《银行科技研究社》查询,今年已有多家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相关规定被罚。

比如4月12日,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自贡农商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等4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46.8万元。

达州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5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100.62万元。

成都双流诚民村镇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等5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57.98万元。

四川隆昌农商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相关管理规定”等5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56.58万元。

3月13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

吉林农安农商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7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432.747万元。同时,时任该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于某艳、时任该行开安支行行长张某志、时任该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张某波、时任该行贷款审查审批部副总经理王某雷,均对“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2万、2.2万、1.1万、4万元。

农安北银村镇银行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24.25万元。同时,时任该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王某对此负有责任,被罚款4.1万元。据悉,该行的最大股东为北京银行,后者持股比例19.02%。

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19.5万元。同时,时任该农信社业务管理部经理方某辉对此负有责任,被罚款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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