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反洗钱法。
修订后的反洗钱法共7章65条,围绕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加强反洗钱监督管理、完善反洗钱义务规定等内容,明确反洗钱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反洗钱措施与洗钱风险相适应,保障正常金融服务和资金流转顺利进行,维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结合国际反洗钱相关情况以及本次反洗钱法修订内容,对我国未来反洗钱形势与对支付行业的挑战进行展开阐述。
国际反洗钱组织(FATF)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简称FATF,是反洗钱领域的重要国际组织。1989年,FATF在G7集团巴黎首脑经济会议上正式成立。目前FATF组织有共计39个成员,虽然仅有39个成员,但这些国家和地区包含了G7、G20、金砖国家以及中东石油输出国等主要国家,经济总量合计占到了全球的80%-90%。
FATF主要负责反洗钱国际标准制定及评估,发布的2012版国际标准共有40项评估指标,其中不光涉及金融机构(约占35%),也涉及到非金融机构,从国家立法、执法到监管,再到国际间合作以及金融手段制裁,均对相关部门提出了要求。为了保证每个国家按照FATF制定的标准执行,FATF制定了互评估措施,主要包括两个环节。
1)合规性评估
由FATF指定的评估员负责将被评估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款与国际标准的评估指标进行比较,如果40项评估指标中50%以上达标,则被评估国家的合规性评估即可通过。
2)有效性评估
主要是被评估国家将相关法律条款落实到国内实际情况评估,其中包括11个方面,具体为国家的政策、国际合作、监管、预防措施、法人和法律安排、金融情报、打击洗钱犯罪、没收犯罪财产,打击恐怖融资以及反恐和防扩散的定向金融制裁。
被评估国家需要提供真实的反洗钱案例以及其它能反应反洗钱有效成果的措施来用于有效性评估。被评估国家至少要被认证上述11个方面的3项措施有效才能够通过评估,并对其余8个未通过评估的方向持续落实整改。如果被评估国家未能通过有效性评估,则将被列入灰名单。
由于国际机构间会简单化处理潜在风险,因此进入灰名单的国家基本等同于进入黑名单,相当于受到国际金融制裁。
我国反洗钱发展历程
我国在2005年提出申请成为FATF观察员,经过两年评估于2007年正式成为FATF组织成员。自我国加入FATF之后至2012年,耗费7年时间持续对国内反洗钱的工作进行整改,完善了国内反洗钱的法律法规体系后达到了上一版国际标准的要求。
2012年FATF更新国际反洗钱标准,相比上一版(2003年)进行了很大幅度提升,而我国过去反洗钱法律体系是根据2003年国际标准制定,因此我国当时的反洗钱法以及相应的制度和国际标准有很大的差别。在人民币国际化大背景下,2016年我国开始积极筹备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评估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我国成立部级联席会议,并制定工作方案和建立工作机制。2017年,我国制定反洗钱国家战略,对于开展反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中发现的短板,落实完善反洗钱制度。随后开始准备国际评估材料。2018年,我国按照FATF的评估流程,开始准备合规性问卷、有效性材料、有效性问卷等,并进行了内部模拟评估培训。
2018年7月9日-7月27日,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FATF以及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亚太反洗钱组织等地区性反洗钱组织组成的评估组对我国进行现场评估,评估小组先后到访了北京、上海、深圳3个城市,十多天时间内举行了50多场会议,会见了百余家单位,中方参加会议访谈的人员达到了千人次,但评估小组的评估结论为未通过。我国各相关部门根据评估小组反馈的初稿报告,进行逐字逐句对比,补充完善和修订,于2018年12月11日,通过与评估员进行面对面磋商确认,我国部分评估指标评级结果得到提升。
2019年2月,在巴黎召开的FATF第二十届第二次全会暨工作组会议上,11个评估指标中6个关键问题的评估确认提级,会议最终通过了中国互评报告。
自2016年起历时近三年,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最终通过国际组织的评估,此次反洗钱评估是我国金融发展的重要机遇和挑战,充分暴露了我国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比如相对于我国金融行业如此庞大的资产规模,反洗钱的处罚力度相比国际水平处于较低水平,我国的金融机构对风险的理解不充分,风险控制措施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
我国反洗钱未来形势与支付行业挑战
通过本次反洗钱法的修订来看,将业务主体从金融机构扩大到特定非金融机构,同时将责任与义务也扩大到任何单位和个人,因此支付行业从事反洗钱相关业务的企业与个人如对其中风险认知不足,将面临更为严苛的法律制裁。企业完善客户信息核查,建立落实反洗钱尽职调查制度,提高支付行业内反洗钱意识,加强数据共享等方面已经迫在眉睫。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推进,整体对于支付行业反洗钱的要求不断提升,而目前支付行业本身面临如下3个方面的挑战:
1、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整体针对支付行业的反洗钱专业岗位人才储备不足,对于反洗钱的系统建设、数据统计等体系建设需要依赖大量专业人才;
2、反洗钱文化渗透不足。对于整个支付行业的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培训整体不到位,支付行业随着10多年的快速发展,以面向不同行业解决方案为抓手提升企业经营利润,并衍生了相关资金管理类产品,而这些创新产品往往伴随着洗钱风险,但却疏于防范和管理;
3、经营成本跃升。支付行业整体以支付手续费差作为主营业务收入,但随着反洗钱系统建设投入,必然导致整个支付基础运维的提升,对于中小支付行业而言,企业经营利润进一步压缩,支付行业整体汰换将减速。
与此同时我国支付企业跟进国内先进支付技术出海的浪潮,选择投入境外跨境支付收单行列,而本身国外跨境支付伴随的反洗钱防范要求也更高,如果疏于防范,可能在境外面临巨额反洗钱罚款,因此反洗钱体系性培训和提升,对于支付行业已是迫在眉睫,是确保支付企业后续持续经营的必备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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