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交关于促进电子支付问题讨论的提案
2024/11/27 9:44:01

10月1日,应中国代表团要求,WTO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CTFS)散发关于促进电子支付问题讨论的建议的提案(S/FIN/W/101)。提案针对推进电子支付便利化问题的讨论提出了若干建议,旨在推动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就这一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交流,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移动支付、数字货币、数字钱包等新型电子支付的贸易额迅速增长,成为全球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Worldpay在《2024年全球支付报告》中指出,2023年数字钱包就占全球消费支出总额的14万亿美元。与此同时,电子支付的渗透率也在不断提高。根据2021年全球Findex数据库,全球四分之三的成年人拥有银行账户或移动支付账户,三分之二的成年人通过数字方式接收或支付过款项,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和商家转向非接触式支付方式,加速了全球向数字化支付系统的转变。为加强电子支付方面的全球合作,相关国际组织在这一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国际清算银行(BIS)积极参与制定和推广全球跨境支付标准(如ISO 200);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了一系列报告,如《金融科技的格局描述与框架分析》,为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个系统性框架,以更好地利用新兴金融科技带来的机遇并应对其带来的风险。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还提供技术援助和政策建议协助WTO成员,特别是发展中成员,改善其电子支付基础设施和监管框架。WTO协定在促进电子支付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息技术协定》(ITA)有效地促进了电子支付终端和数据存储设备的流通和部署,成员之间达成电子传输免关税共识大大降低了跨境电子支付的成本。同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通过加强对专利、版权和设计的保护,积极推动了电子支付领域的技术创新。此外,《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核心原则,如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和市场准入,对电子支付的发展也至关重要。

近年来,金融服务贸易委员会一直在开展专题讨论,以增强成员关于新兴技术对金融服务影响的理解。同时,委员会当前议程中的一些议题也与促进电子支付有关。为了吸引更多人关注电子支付,在委员会7月举办的会议上,中国介绍了其促进国际游客在中国支付的措施。不可忽视的是,发展中成员与发达成员在电子支付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2021年全球Findex数据显示,发展中成员拥有银行账户或移动支付账户的人员比例从2014年的55%增至2021年的71%,而进行或接受电子支付的人员比例从2014年的35%上升至2021年的57%。然而,在发达成员中,2021年96%的人拥有银行或移动电子账户,并且95%的人正在进行或接受电子支付。缺乏数字基础设施和有限的监管能力是阻碍发展中成员电子支付发展的重要因素。

首先,高速互联网和大容量数据库等数字基础设施是广泛应用电子支付的关键,但发展中经济体的基础设施部署水平仍然不足。例如,在4G网络覆盖和移动宽带方面,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的数据,到2020年,发达经济体的4G网络覆盖率将达到99%,发展中经济体则为85%,而最不发达国家(LDC)仅为53%。就移动宽带成本占人均国民总收入(GNI)的百分比而言,最不发达国家的实际定价为6.8%,远远超过全球2%的可负担性目标。

其次,数字监管方面的挑战依然存在。一些发展中成员的监管框架尚未完全适应快速发展的数字环境,在电子支付和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等领域缺乏有效的立法和执法。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24年2月的文件,只有37%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48%的最不发达国家颁布了数据保护和隐私法,37%的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41%的最不发达国家颁布了消费者保护法。中国提请各成员讨论WTO在促进电子支付发展方面的作用,议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支付的定义和范围、产品协同商务(CPC)和其他国际系统中的分类发展、协调与电子支付有关的国际标准、提高电子支付系统的互操作性,加强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加强与电子支付相关的隐私保护。

此外,中国还请各成员分享其国内监管实践、根据区域贸易协定(RTAs)做出的承诺以及该领域的其他国际合作倡议。中国鼓励发展中成员分享应对电子支付发展中的具体挑战的经验,请各成员就WTO现有框架如何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以及WTO应采取哪些行动来提高电子支付的可获得性和可负担性交流看法。中国同时建议WTO秘书处简要介绍电子支付的最新发展,希望各成员就WTO如何在电子支付领域与其他国际组织或机构更好地合作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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