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布了一批针对支付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其中,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网银在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101.73万元。同时,网银在线风控负责人赵某被罚款5.13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网银在线成立于2003年,是国内最早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现为京东科技旗下子公司。2011年5月3日,网银在线获得首批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银行卡收单(北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在2016年续展中,网银在线主动选择终止固定电话支付业务。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目前网银在线的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北京市)”。
从违法行为类型来看,网银在线本次因反洗钱不力被罚。据移动支付网不完全统计,就在过去的2024年,多家支付机构在反洗钱监管领域“踩坑”。包括至少有5家支付机构因“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被罚、11家支付机构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8家支付机构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
近年来,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深入,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相关监管已从最初最主要的银行业,上升到整个金融业,再扩大至特定的非金融行业。反洗钱责任机构需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并要求切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特定预防措施等反洗钱义务。随着新反洗钱法的实施,对市场主体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必然继续加强。
支付机构作为金融交易的重要环节,承担着识别风险、监测可疑交易等职责,在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总而言之,作为是金融体系中的一环,支付机构也很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目标。
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及恐怖融资活动,监管机构对支付机构也设定了严格的反洗钱要求。具体来看,支付机构反洗钱的主要措施可能包括客户身份识别、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可疑交易监测与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内部培训与宣传、跨境支付业务注意事项等等。
对于支付机构来说,则需建立健全清晰、高效的内控制度。还要及时根据法律和监管制度要求,持续完善内控机制和治理安排,建立清晰的工作流程,合理界定各级员工职责权限,保存完整记录。同时结合实际业务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监控规则,落实好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才能更好地判断其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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