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临门破产清算案将于4月15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4月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于2025年2月27日裁定受理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定于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为网络会议(具体参会方式由临时管理人另行通知)。
通知表示,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图。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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