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收单业务营销活动合作机构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移动支付网 2025/6/17 10:40:36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渤海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收单业务营销活动合作机构入围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渤海银行福州分行2025年度收单业务营销活动合作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SXZB2025118。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4.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的合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此项)。

4.1.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1.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https://www.tianyancha.com)或“企查查”网站(https://www.qcc.com)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4.1.6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1.7供应商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4.1.8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4.1.9供应商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4.1.10供应商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4.2 供应商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4.2.1、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或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颁发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回执》,业务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须提供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复印件。

4.3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5.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06月17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23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于2025年06月17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23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报名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如未在系统中注册的,请按系统要求注册后方可报名下载相关资料。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客服电话:400-870-5191。

7.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9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9.磋商时间及地点:

9.1磋商时间:2025年06月27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 招标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63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 0591-38130507 

1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七层

联系人:蓝斌、郑淑明、周焕英、陈琴、胡奇龄、林霞

电话: 0591-83508520分机8622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3.公告发布媒体

(1)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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