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EAST报送、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等问题,泉州银行被罚
木子剑移动支付网2026/5/20 9:06:38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泉州监管分局披露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泉州银行因“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不到位;不当吸收存款;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贷款‘三查’不到位;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尽职;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等8项违法行为,被罚款625万元。

同时,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禁止林堃铭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杨伟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骆雪如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陈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在上述罚单中,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数据”领域,包括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数据不真实、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

其中,“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涉及EAST即监管标准化系统的数据报送;“第三方合作数据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则涉及数据安全问题。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长期以来,指向数据安全相关问题的银行罚单并不少。以2026年来看,在过去的4个月,每个月均有多个银行罚单涉及数据安全问题。不过,这些罚单中的违法行为主要为“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处罚机构不是上述的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而是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而EAST罚单方面,在前几年因EAST相关问题被罚的银行较多。但近一年来,EAST罚单有所减少。上一个明确指向EAST的银行罚单来自于2025年12月11日,彼时,邮储银行信用卡中心因“EAST数据报送不准确等”等6项违法行为,被罚款300万元。

《银行科技研究社》获悉,金融监管机构在2025年开始有意全面推广“一表通”。未来,“一表通”或将逐步取代EAST等原有监管报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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