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支付受理终端专用设备之智能POS终端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招标采购项目(01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支付受理终端专用设备之智能POS终端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招标采购项目(01包)
2.项目编号:0686-26200A296087N
3.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项目性质:货物
5.数量:一项
6.实施地点:北京
7.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标的为智能POS终端设备,以智能POS终端为核心,配套扫码盒子、语音播报音箱、密码键盘等选配件,主要满足中小商户银行卡、条码支付等基础收单需要,结合我行存量智能POS终端保有规模及北斗系统替换需求。本次招标选型入围供应商合作期限为3年,预估每年采购数量为850台。
8.合作期限:有固定期限,3年
9.中标人数量:2家。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每份报告应至少包含①审计报告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④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言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未被列入“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10)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或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11)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3)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承接此项目应具备的行业资质:(1)主机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2)主机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3)主机获得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16)投标人须为产品原厂商或为具备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或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所投产品原厂商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品牌数量达到5个时方可开标。
12.招标文件发售: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l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授权人近3个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3个月的(且截止月至少包括2026年7月)“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l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l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②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l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l承接此项目应具备的行业资质:(1)主机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2)主机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3)主机获得工信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l投标人须为产品原厂商或为具备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或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所投产品原厂商的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3)购买时间: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文件获取方式:
①关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手机微信服务号,点击招标业务-选择标书购买信息填报按提示流程填写并提交,同时将获取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cq08290118@163.com,等待材料审核(联系电话:010-85343412)。
②待我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点击招标业务-状态查询及支付进行付款,报名期间请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免错过付款时间。
③付款成功后我司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发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登记邮箱(避免邮箱拒收,请勿填写企业邮箱)。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楼第三开标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阳光采购平台(https://caigou.cbwt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邮编:10003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刘权、田云江、崔棋、罗文斌、何瀚祺、李家昱、张新华
联系电话:010-85343412
电子邮件:bwtc-1@cbwtc.com
开户名: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0000031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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