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稳步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更好便利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发挥跨境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MB@pbc.gov.cn或zibensi@mail.safe.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或国家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邮编:1008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或010-684022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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