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金协会发布P2P平台业务退出指引(试行)
2018/7/31 8:57:23

7月30日,广州互金协会发布《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指引分为6章共17条,适用于网贷机构主动终止网贷业务和退出网贷行业,包括业务转型、依法解散、依法破产等。《指引》对退出原则、退出程序、退出报送金融主管部门及协会资料、出借人权益保护、机构注销等方面做了明确详细的规范,旨在维护广州市网贷行业稳定及健康发展、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规范指导网贷机构良性退出。

《退出指引》要求网贷机构决定清理网贷业务、退出网贷行业的,先向所在区金融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报备退出意向,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清理存量业务并编制清单、编制退出方案、报送退出方案、发布退出公告、组织实施退出方案、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协会汇报退出工作进程及出现问题、完成清偿工作等程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为保障退出工作稳妥有序开展,《退出指引》一是提出了“三不可“原则,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平台网站/APP不可关闭、平台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市政协委员方颂表示,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以来,强监管的高压及准入门槛的提升,平台主动退出和转型已成网贷机构退出的主流趋势。特别是近两个月来,受实体经济下行、整改验收及备案延期、网贷机构自身合规性不足等影响,这一趋势上升明显,行业频现网贷机构突然宣布清盘退出消息。目前全国处于专项整治的攻坚期,为避免引起行业震动,广州互金协会发布了《退出指引》,希望建立有序、有效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保证市场"进、出"通畅,明确退出平台的责任、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

据零壹财经不完全统计,2018年7月1日到7月29日,全国至少有117家机构退出。广州互联网金融统计显示,2018年上半年,广州共有9家机构退出及拟退出。据了解,其中大部分机构退出都因项目大面积逾期所致。为最大程度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广州互金协会《退出指引》明确要求,退出机构一是应建立由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总经理牵头的协商与纠纷解决小组,及时与出借人沟通,防范和化解各种矛盾。二是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不良资产进行分类处置,并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具有国资企业、上市公司、大型集团公司等背景的网贷机构,可争取该国资企业、上市公司、集团公司等提供合理范围内的资金援助。二是可通过并购重组、债权转让、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三是可将不良资产整合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最大限度收回资金。

附:《广州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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