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办POS机盗刷千余张信用卡 北京银联商务损失500余万
2019/5/16 14:32:22

5月15日,裁判文书网显示,一起信用卡诈骗案造成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损失500余万元,其中的一名诈骗人李某获刑1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3月间,李某伙同徐某、牟某、李2等人利用从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联公司)办理北京世纪依姿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依姿公司)、北京华赫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赫斐公司)、北京欧亚韩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韩公司)的POS机,盗刷伪造的境外银行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造成北京银联公司实际损失人民币500余万元。案发后,李某被抓捕归案,涉案赃款未追回。

和讯银行了解到,本次诈骗,由徐某负责提供POS机,李某负责联系,牟某等人负责提供卡源。据一同实施诈骗的徐某供述,2015年春节前其通过王某办理了几台POS机,由李2和王某联系。春节后,李2称要其提供能够刷外卡的POS机,挣钱后四六分成。徐某同意后,通过王某为其办理POS机。

据王某交代,其一共办理为徐某办理过四个POS机,其中所有的装机地址均为同一地点。北京银联公司市场服务部客户经理贾某在办理这些POS机时也发现了这些公司都是统一办公地址,但却没有怀疑。另一名客户经理陈某在当时提出要去申办POS机的公司实地查看时,被王某搪塞过去,只是把申请POS机的公司照片提交申请。

徐某等人拿到POS机后开始盗刷伪造的境外银行信用卡。其过程就是从网上获取国外信用卡条码,之后制作假的信用卡,用能够刷外卡的POS机刷取之后几人分成。在诈骗过程中,李某一直负责联系其他人,将诈骗团伙联系在一起。

2015年4月,北京银联公司收到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通知,显示其公司签约的商户涉嫌伪卡欺诈行为,VISA公司通过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给予北京银联公司告知函。且VISA公司将这些刷卡金额从中国银行扣除,中国银行也从北京银联公司扣除相应金额。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了涉案钱款去向,其中华赫斐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至31日间收到北京银联公司支付钱款共计283万余元、欧亚韩公司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30日间收到北京银联公司支付钱款共计435万余元、世纪依姿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至31日间收到北京银联公司支付钱款共计283万余元。

据北京银联公司出具的损失情况表示,自2015年3月下旬开始至4月20日,涉及1000余张境外VISA卡被盗刷。世纪依姿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为248万元,华赫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147万元、欧亚韩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18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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