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渗透公共交通领域对预付卡行业的影响
佘云峰移动支付网2020/7/10 10:03:21

移动支付的加速发展催生了许多新的业态,在二维码、NFC等创新支付的逐渐普及下,以“卡”为介质的支付方式正在逐渐迭代更新,首当其冲的当属以“预付卡”为主的各类会员、消费卡。

众所周知,预付卡按使用范围的不同,通常可以分为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由商务部监管,只能在发卡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和服务,需要发卡企业在开展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各级商务部备案。比如美容卡、沃尔玛卡等。

而多用途预付卡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可以在发卡机构之外的企业或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可以跨行业、跨场景、跨法人使用。但多用途预付卡则需要持有央行发行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俗称“支付牌照”。

“交通卡”作为预付卡的一种,大部分情况下是用于公共交通乘车支付这一单一用途,但实际上很多地区的交通卡不仅具备公共交通支付功能,还能应用于停车、购物、旅游、公共缴费等多种支付场景。在交通领域不断被二维码等移动支付渗透的情况下,作为交通卡发卡主体的“通卡公司”亟待转型,在讨论交通卡深受移动支付影响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有哪些持牌的交通卡发卡机构。

拥有支付牌照的“一卡通”公司

作为单用途的交通卡而言,大部分通卡公司实际上是不需要获得“支付牌照”,但在几年以前移动支付还不够普及的情况下,一卡多用、一卡通行成为了当时众多发卡机构理想的应用扩展方向。

彼时,预付卡行业的监管并不十分严格,再加上众多“通卡公司”都拥有一定的国资背景,因此当时部分“无牌”通卡公司在交通卡的基础上,也“偷偷”在当地拓展了一些线下小微商户。但好景不长,随着监管的趋严以及移动支付的普及,这些零零散散的“尝试”也被迫终止。

于是获得“支付牌照”,拓展应用场景,成为了当时发卡机构的主要目标,一方面可以通过发卡所得的开卡费和预存费获得大量的沉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多场景应用、拓展商户赚取一定的手续费。

据移动支付网不完全统计,目前持有或者曾经持有支付牌照,公司名带有“通卡”“一卡通”等名字或与交通一卡通有关的公司有21个。

其中不乏一些“挂羊头卖狗肉”,名称带有某某通、某某一卡通的,但实际上与“交通卡”没有任何关系的单纯预付卡公司,比如福建一卡通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一卡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

这几个中有命运不太顺利的,比如上海通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新疆一卡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都没有成功续展,因而只能退出预付卡市场。福建一卡通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则是呈连续亏损状态,前不久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罚款12万元。

有合并了相同背景的互联网支付公司,比如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

因此,从总体数量而言,真正与交通卡有关的持牌支付机构实际上即上述16家。

持牌机构与交通卡相关的有趣现象

从上文的图表统计中可以看到两个非常有趣的现象。

1、合并和改名。大部分持牌通卡公司的业务只有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而仅有的3个互联网支付业务的企业中,有两个都经历了“合并与改名”的风波。

海南海岛一卡通支付网络有限公司的支付牌照在2016年被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续展时合并,彼时,两者实际上都是“海航集团”的背景的子公司。

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续展时合并了易通支付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并于2017年5月正式更名为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与海南海岛一卡通支付有所不同的是,尽管支付牌照是实现了合并,但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是直接更名为了易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因此前者实际上是不存在了。而海南海岛一卡通目前仍然是存续的状态,只不过在业务层面是没有了“支付牌照”的单预付卡企业。

2、一山不能容二虎。大部分持牌通卡公司都盘踞着一方之地,一个地区的两个持牌通卡公司中有一个最终都逐渐式微。

比如重庆市公众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众通”最初也能用来乘坐重庆的轻轨,但由于运营不善、负面不断最终退出了市场,目前公司也处于部分股权冻结和被强制执行的状态。再比如福建一卡通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最初也发行了晋江市城市一卡通,用于公共交通的使用。但随着交通行业的整合与变迁,加上自身被泰禾集团收购,最终淡出了交通卡服务领域。

当然也有例外,江苏省的三家市民卡公司则是例外,但三者应该从某种默契上也分割了战场。另外除了上述的山东城联和重庆公众一卡通外,其它的持牌通卡公司都是当地的“一卡通”发行方。

某持牌通卡公司运营经理张文涛向移动支付网表示,近年来电商平台的打折力度大,预付卡市场被大量挤占;而早在市场整顿之前,针对预付卡可能存在的资金转移等的整顿就已经开始。原本依靠备付金赚利息模式的预付卡市场,在央行责令备付金全部上缴之后,再难言利润空间。

因此,合并和改名实际上很大程度即是业务转型的体现,一方面原有的一卡通已经无法再代表移动支付的市场,另一方面去掉“卡”的名称限制之后才能让支付业务不局限于实体卡。

行业竞争下,持牌通卡公司的现状和影响

在移动支付的加速发展之下,预付卡的业务显然受到了影响,其中最显著的就是发卡量和商户拓展。

某持牌通卡公司高层李东临向移动支付网透露,当下预付卡行业呈现萎缩局面,主营收入下降,发卡量整体下降了40%左右。张文涛也提到了相同的数据下滑,预付卡的发卡量同比下滑了40%-60%,但发卡金额下滑幅度不大,同比下滑12%-20%,稍好于发卡量。

“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方面预付卡企业转向了更加大额的支付场景,另一方面也拓展了部分线上的虚拟卡业务。”他补充道,但整体而言,预付卡行业仍然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一方面,预付卡机构受限政策管理约束,创新能力不足,收益减少。原有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相关管理办法虽然做出了调整,但给预付卡持牌机构可灵动调整的空间不多,如备付金收益未能有显著的提升。另一方面,预付卡机构面临复杂的竞合关系,原有的商业模式崩塌、支付巨头的渗透入局以及行业应用提供方需求增多均造成了预付卡的竞争困局。

监管趋严和行业竞争加速了预付卡行业的蜕变,行业颓势成为整个预付卡的普遍现象,比如经常会出现预付卡企业圈钱跑路的现象,而且有预付卡公司无力应对互联网的冲击只能变卖牌照甚至申请主动注销。但作为大部分都有国资背景的通卡公司而言,跑路肯定是跑不了的,既不差钱也不会轻易违规,变卖和注销也就无从谈起。

比如山东城联一卡通支付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上是淄博市“齐达通”卡的发行方,但一个小小的地级市当年也能在国有资产的推动下拿下一块支付牌照。如今真正的实际用处又有多少呢?

某大城市的持牌通卡公司人士梁杰认为,大部分通卡公司都没有把支付牌照的作用真正发挥出来,反而因此牵制了通卡公司这几年的发展。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发挥牌照能力拓展业务需要持续性的技术投入和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还需要受到监管的制约,这对于很多中小型通卡公司是无法匹配的。

李东临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无论是支付牌照还是国有背景都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通卡公司的发展。但他认为,在移动支付多元化的局面下,支付牌照对于企业而言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是机构合规经营的客观保障;第二,是企业创新转型的政策基础;第三,是顶层设计成果的合理维护。

于当下而言,面对竞争与挑战,无论是合规经营还是创新转型,持牌通卡公司最重要的是作出改变。

移动支付渗透下,持牌通卡公司如何改变

如何改变呢?实际上大部分通卡公司已经走在了积极改变、顺应时代的路上。

梁杰表示,挑战和机遇永远是并存的。移动支付对实体卡的冲击显而易见,交通卡领域也不例外,但通卡公司凭借着移动支付的普及型和便捷性可以为预付卡提供充值服务。

“部分通卡公司借助已经成熟和逐渐成熟的二维码、NFC技术积极开展二维码乘车和手机一卡通业务,目前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的NFC手机一卡通用户量已达1500万。从北京一卡通、北京公交、亿通行陆续发布的数据来看,二维码用户保守估计也已突破3000万。而上述统计的十多家持牌通卡公司几乎都已经自建了App,来进行二维码乘车、卡片充值、查询等增值服务。

因此,从这一方面来看,通过移动互联网背景下新增的二维码和NFC手机一卡通用户不少,总用户量也只会多不会少。

这些业务似乎和“支付牌照”关系并不大,尤其是预付卡牌照而言,实体卡在线下商户的竞争力太弱了。对于持牌通卡公司而言,如何充分利用牌照优势呢?

“线下商户的拓展和多应用而言,几个持牌的市民卡公司还是做的相对好的。杭州市民卡本地的特约商户有超过1500家,据说目前正打算推行刷脸支付产品。”某终端厂商人士向移动支付网透露。

“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线上的业务会更加好推行。基于实体卡的线下商户受移动支付的影响最大、挑战最大,但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梁杰说道,“举个例子,某企业需要给员工发福利,礼品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既然员工有了卡那就自然需要场景去使用了。”

因此,在他看来,持牌通卡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企业背景,寻求一些企业级客户去做一些大额储值卡服务,在扩大资金池之后,线下场景自然而言也就起来了。

张文涛则认为,除了一些大额的场景之外,预付卡企业还可以与商户联合拓展线上商城的形式,将特约商户的预付卡受理转移到线上,然后通过App绑定预付卡的方式进行线上支付的拓展。目前而言,前期具有一定商户基础的企业会有一定的优势,可以积极探寻相应的业务改变,尾部的企业尤其是通卡公司则会在多应用场景方面稍显困难。

结语

对于预付卡行业,尤其是持牌通卡公司而言,其生存环境的确受到了极大的压缩,但并非完全没有扩展的空间。

当下,无论是持牌还是非持牌的通卡公司,都需要积极拥抱互联网与移动支付,拓展多元化支付方式。而持牌的通卡公司则更需要抛开牌照的局限,在全力做好交通卡业务的创新与发展的基础上,再去思考更多其它场景的业务模式。

*文中受访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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