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福建、浙江之后 北京开展2021年度App网络安全专项治理
移动支付网 2021/6/23 10:51:30

日前,北京市委网信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市场监管委、北京市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开展北京市2021年度App网络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整治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至2021年11月。

通知要求,App运营者要依法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对获取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本次专项行动治理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或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建设、运营、管理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和应用商店。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依据《网络安全法》、《关于印发〈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的通知》(国信办秘字〔2019〕191号)、《关于印发〈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的通知》(国信办秘字〔2021〕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深入治理App运营者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多地开展App专项治理行动

据了解,今年多地网信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委、通信管理局,或联合发文、或单独发布通知,在不同时间开展了App网络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今年4月,天津市网信办、公安局、市场监管委、通信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组织开展天津市App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5月,福建省通信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App侵害用户权益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专项整治时间为通知印发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今年6月2日,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发布通知,自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联合开展2021年度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目前,《规定》是各地开展App网络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依据之一,其他重点依据包括《网络安全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

今年4月,工信部新闻发言人、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长赵志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聚焦工具类、通信类等App,加大欺骗诱导用户下载、弹窗信息难以关闭、违规共享使用个人信息和利用第三方嵌入式软件损害用户权益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

赵志国指出,App个人信息保护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也作出了“保障国家数据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部署。在有关部门建立的统筹协调机制下,我部立足主责主业,近年来从完善监管制度、制定标准规范、提升技术手段、推进行业自律等多个方面推进App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赵志国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群众难题,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从三个方面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完善管理政策和标准。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发布《App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组织制定《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和《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等系列行业标准,为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管提供政策和标准支撑。

二是强化关键责任链监管。抓住应用商店这一关键重要环节,督促应用商店落实好平台责任,强化App上架审核机制,切实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的“守门人”。建立应用商店合规经营监测机制,将违规行为主体纳入到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组织应用商店开展检测标准培训,推动应用商店形成统一的技术检测体系。

三是持续整治热点难点问题。在前期APP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工具类、通信类等App,加大欺骗诱导用户下载、弹窗信息难以关闭、违规共享使用个人信息和利用第三方嵌入式软件损害用户权益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取得让用户切身有感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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