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软件开发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供应商征集及信息公示
移动支付网 2021/7/2 16:42:01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就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软件开发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

项目概况

项目为采购我行软件开发外包服务供应商。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或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注册资金要求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近两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三)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至少一例,近1年(2020年1月至今)在中国境内承接过银行类信息技术开发项目人力外包业绩案例。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竞标单位之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有任何关联,若经发现概拒收报名材料。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我行软件相应开发外包服务。

(二)服务范围: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按照我行项目开发要求,安排足够数量的开发人员,按照我行要求的进度完成相应项目开发。派驻我行项目组人员具备中高级软件工程师资质者优先。驻场开发人员应保持稳定,如发生人员突发离职等状况,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替代人选供应急服务。

2、根据我行项目涉及服务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招聘合适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岗位资格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提供相关外包服务。

3、供应商须提供自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为期一年的免费维护,维护服务应当满足我行的现行业务连续性服务目标要求。免费维护期满后应继续提供维护服务,服务人员服务单价不高于中标单价。

4、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在试用期内不符合我行开发需求的人员,应调离岗位并在三日内进行人员更换。

5、供应商应对驻我行外包人员进行日常服务、业务知识、风险意识等培训,制定和落实相关培训计划,并记录留档。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纳税证明、缴金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至少一例,近1年(2020年1月至今)在中国境内承接过银行类信息技术开发项目人力外包业绩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资质要求中所有相关承诺函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提供二份),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报名。采购人仅对供应商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将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9日每天9:30-11: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大厦B座19楼。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或相关部门提出。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成都分行计划财务部

地址: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大厦B座

联系人:苗老师028-8602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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