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谈金融外汇开放的四个方向
7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回答了记者关于下一步如何深化金融业开放工作的提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徐想 摄)
王春英表示,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和实业投资,扩大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也就是QDLP和QFLP的试点。同时,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便利创新型企业跨境融资;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第二,扩大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现在一些地区在试点,支持离岸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的跨境收支。
第三,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外汇衍生产品,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产品和境内外参与主体,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研究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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