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轨道交通互联网+AI人脸识别乘车项目招标公告
移动支付网 2021/11/17 14:50:30

(招标编号:YYJT-ZB-21-02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轨道交通互联网+AI人脸识别乘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标单位投资,投资总额不超过136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天津轨道交通互联网+AI人脸识别乘车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天津轨道交通生物识别主备中心平台系统建设,完成天津轨道交通线路自动售检票系统人脸识别乘车功能相关软硬件改造(包含1、2、3、4南、5、6、9、10、6号线二期),完成与人脸识别乘车相关的天津轨道交通智能支付平台、天津地铁APP系统、天津轨道交通清分清算系统、天津轨道交通标准化设备管理云平台系统等相应系统的升级改造,完成天津轨道交通智能安检过闸一体化试点车站建设。本项目硬件主要包括中心系统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等设备,车站人脸识别PAD等终端设备模组采购和安装调试,软件功能实现人脸识别过闸乘车、人脸识别智能安检试点等。项目建设的设备系统要求安全保护等级达到GB-1785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中所规定的三级保护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轨道交通互联网+AI人脸识别乘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轨道交通互联网+AI人脸识别乘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已开通的轨道交通互联网票务平台或人脸识别过闸乘车项目实施业绩。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获取招标文件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获取,请携带联合体协议。组成项目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报名,也不得同时加入本项目其它联合体参与报名。;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

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获取,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 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须写明联合体各方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冰、冯培,联系电话:022-85568630/85568629。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招标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门口(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项目范围:(1)投标人负责根据招标要求完成“天津轨道交通互联网+AI人脸识别乘车项目”建设及后续设备系统质保及维护工作;(2)投标人负责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的所有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脸识别主、备、测试中心平台建设、软硬件釆购、接口开发调试、机房改造、人脸识别相关的设备系统升级改造委托、网络改造、专线接入、项目集成、日常运营维护、投诉处理、质量保证等,并须确保人脸平台的技术先进性、软硬件及人脸算法的迭代更新;(3)招标人授权投标人全权负责天津地铁人脸识别场景的运营工作,主要包括人脸识别乘车支付渠道、人脸过闸注册入口、人脸票务营销等相关的运营业务;(4)招标人将积极协调资源协助投标人在天津地铁开展上述项目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5)在项目合作期内投标人商业经营所得收益,优先弥补投标人在该项目建设投入,并按照一定比例与招标人进行分润。(6)为确保天津地铁官方APP(天津地铁APP)的发展,项目建成投产后,天津地铁APP作为人脸注册入口;(7)合作期限设置为10年,期满后无论投标人是否收回成本,合同终止;(8)本项目设备系统的处置权和使用权:合同有效期内,资产产权归投标人,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属招标人。合同有效期截止前6个月内或合同解除后3个月内投标人需将本项目设备系统相关的资产产权无偿转移给招标人;(9)本项目对于地铁既有设备系统软硬件进行改造时,不涉及被改造设备系统的资产和知识产权归属变更;(10)投标人需遵循开放性及无排他性的商务准入条件;(11)本项目为投标人出资建设,应保证该系统平台的先进性、安全性及可靠性。

2、服务周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实现全线网人脸识别乘车功能上线;

本项目的运维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运维期内,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硬件、软件正常运行,无质量问题,能够完全满足招标人运营需要。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22日。

4、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官网(www.tjgdjt.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联系人:元莎莎

电话:022-85568579

电子邮件:yunyingqiguanfawu@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A426室

联系人:刘冰、冯培

电话:85568630/85568629

电子邮件:tjcgzx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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