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刷脸支付”为名实施非法集资
2021/12/28 14:52:13

2021年12月21日,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祥云县居民芮某某反映,云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非法集资的行为,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经公安机关了解,2021年10月14日,芮某某受邀到祥云某酒店参加云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刷脸支付”终端推广会。

推广会上,该公司“金牌讲师”宣传介绍刷脸支付的各种好处及推销刷脸的机器收益,划分代理的级别及收益比例。芮某某支付了45800元的代理费后,成为了市级代理商,签订了刷脸系统服务商合作协议。后来芮某某在其店内使用该刷卡机器刷了538元,获得10元左右的刷卡效益,后就没有再使用该机器了。

2021年12月,芮某某从“云南经侦”微信公众号平台了解到昆明享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推广“刷脸支付”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被昆明市官渡分局立案查处,官渡警方已发布公告通知投资人到公安机关报案。芮某某通过电话问询官渡分局经侦大队获悉,云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昆明享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关联性,建议尽快向云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反映。

经进一步了解,省内多地群众与昆明享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刷脸系统服务商合作协议,该两家公司以购买“刷脸支付”设备,获取高额收益为噱头,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投资,涉嫌非法集资。

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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