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春: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需要合理的回报安排
2022/10/20 16:11:32

“数字人民币试点至今,主要是在显性的个人支付领域打通各种场景的支付通道,有许多创新,可以说成绩巨大。”上海新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浙商银行原行长刘晓春在接受银柿财经专访时表示,接下来需要考虑的是整个发行制度的安排,包括运营机构的定位等。

刘晓春深耕银行业三十多年,对金融科技等领域具有独到的见解,前段时间曾前往多家商业银行实地调研数字人民币试点情况。他表示,数字人民币发行架构与现行人民币现钞发行的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多了运营机构,由于当前还在试点阶段,一切都还没有定型,运营机构的角色定位也尚未明确。

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经综合评估确定了10家指定运营机构,试点应用进展顺利。随着数字人民币的进一步发展,运营机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和其他商业银行的关系,如何获取一定收入以保证运营通畅,应该有哪些规定对其进行约束,都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双层架构引入运营机构

“自从正式货币、制度化的货币产生后,比如在春秋战国时代中国人制造的铸币、铜钱,一般的交易者在使用时都会关注货币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否可信,能否用它买到想买的东西;另一方面则是关注这个货币的使用是否方便。”刘晓春解释制度安排的重要性,“实际上,货币想要满足这些需求,背后需要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支撑。”

刘晓春介绍说,例如金属货币铸造的样式、发行数量,如何管理货币的流通、回收以及破币的销毁等等,都是制度性的安排,此外还包括发行框架、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政策工具。

“只有完整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保证整个社会中货币流通的畅通与安全,并不能简单地只以‘可不可以进行支付’作为流通货币的判断标准。”刘晓春认为,目前为止的试点,可以说注重点都在于‘可不可以支付’,实际上,背后的制度安排才是整个货币发行成功的关键。

在这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2019年曾明确,央行先把数字人民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这就属于双层运营体系。

刘晓春认为,目前,除了双层架构的概念性表述,关于数字人民币发行的具体制度安排还没有出台,各运营机构在试点中的具体做法也各有不同,相信通过试点能为制度的制定提供现实的经验和依据。

目前,央行指定的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包括六大国有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以及网商银行和微众银行。

从技术层面来看,指定“运营机构”的原因是央行层面希望保持技术中性,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不一定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指定多家运营机构参与试点,机构各自发挥创造力,好处在于最终能够找到最佳的技术路线。”刘晓春赞同说。

不过,与此同时,运营机构的设置,也为整个制度安排提出了新的问题。

运营机构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与现钞相比,运营机构是数字人民币独有的。央行、运营机构和商业银行之间关系的不同安排,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对数字人民币发展产生影响。

刘晓春推测,在央行对运营机构发行数字人民币,再由运营机构和商业银行对接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两种模式:一是商业银行向运营机构申请数字人民币后,商业银行再向客户提供;二是商业银行为客户申请后,运营机构再为客户提供。

如果是后者,对于其他并非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来说,“它们实际上没有办理数字人民币业务,并且将自己客户的身份数据和业务数据提供给了运营机构”。

这样的安排,如果制度设计不当,会造成运营机构和非运营机构银行间竞争不公平的局面;从客户视角,也会区别看待两类银行的信誉和服务能力,这些都可能会打击非运营机构银行服务数字人民币客户、开展业务的积极性,阻碍数字人民币发展流通。

刘晓春认为,“人民银行对于运营机构应该要有专门的制度规定,例如不允许银行的运营机构把客户名单和信息给予银行的其他部门,运营机构科技系统、核算、数据、管理等必须与母行完全隔离。”

值得关注的是,运营机构要保证可持续运营与服务,也需要有合理的收入来源,这方面也需要合理的制度安排,为数字人民币的顺畅流通提供保障。

“运营机构是数字人民币重要的基础设施,也是数字人民币保持流通顺畅的重要载体,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和财力投入,这投入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持续性的,需要有一种合理的回报安排。”刘晓春指出。

他列举了两个可能的解决方法,一是,银行满足于下属运营机构吸引的客户和带来的良好广告效应,愿意承担技术开发和运维成本;二是运营机构向人民银行收取代理手续费,以及作为数字钱包的生产商和批发商,向商业银行获取数字钱包的批发收入和今后数字钱包的运维费。

“运营机构并非一定需要盈利。”刘晓春强调,需要的是合理的制度安排,让各方都能够接受并满意,“可能的途径,应该是更多地为商业银行赋能,运营机构不直接服务客户,通过商业银行获得的综合收益为运营机构提供持续运营的财力。”

支付场景创新成绩巨大

在数字人民币从无到有的8年多历程中,刘晓春认为,主要有两大关键节点,“一个就是启动研究,一个就是启动试点。”

在第一个关键节点上,我国于2014年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从全球来讲,我国可以说是最早直接研究数字货币的国家之一。

第二个关键的节点,是央行于2019年宣布了数字人民币采用双层架构并开始试点。“其他的主要经济体如美国、欧盟、日本等,直至目前都仍处在观望阶段,尚未达到实质研究阶段。中国人民银行的这两个动作可以说是走在了世界前列,具有深远的国际影响。”

根据头豹研究院统计,截止目前,全世界有89个国家在关注数字货币,9个国家已全面推出数字货币,14个国家央行数字货币处于试点阶段。中国的数字人民币发展处在前列,中国不仅试点人数最多、试点区域最大,而且还是世界主要经济体中第一个推出央行数字货币试点的国家,有望成为世界第一个正式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主要经济体。

经过多个试点区域公开测试,目前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和场景建设进展顺利。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先后选择15个省(市)的23个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并综合评估确定了10家指定运营机构。

同时,在批发零售、餐饮文旅、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领域已形成一大批涵盖线上线下、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截至2022年8月31日,15个省(市)的试点地区累计交易笔数3.6亿笔、金额1000.4亿元,支持数字人民币的商户门店数量超过560万个。

“数字人民币试点至今,主要是在显性的个人支付领域打通各种场景的支付通道,有许多创新,可以说成绩巨大。”刘晓春认为,此前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在个人支付场景方面的试点可以说已经大功告成,在数字人民币正式发行后,相信市场主体会在相关制度框架约束下,不断创新支付应用场景。”

刘晓春指出,“数字人民币试点可能需要转入发行和制度管理领域,这也是正式发行前最关键的阶段。”

未来,在不断拓宽支付场景试点的深度和广度的同时,更要做好包括运营机构定位等在内的制度安排,确保数字人民币流通机制运行顺畅。

本文转载目的在于知识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刊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阅读
资讯查询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