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厦门银保监局集中披露了18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有10条针对的是厦门农商行及相关责任人。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的罚单显示,厦门农商行因未将应纳入关联方管理的企业纳入关联方管理;信用卡业务违规接受未持牌第三方机构担保;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为未履行合法报批程序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融资;阻碍现场检查,隐瞒或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410万元。
该处罚中,还有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时任厦门农商行董事长王晓健,因违规处置违约债券被罚款10万元;时任厦门农商行行长谢滨侨,因违规处置违约债券,被罚款10万元;时任厦门农商行业务总监黄少毅因越权指定债券交易、违规处置违约债券、出具回购承诺,被罚款40万元;时任厦门农商行小微金融事业部执行总裁魏强、杏林支行行长陈钟俊、资产监控保全部副总经理李吉发、客户经理吴青等均被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的罚单显示,厦门农商行因违规将信用卡发卡营销环节外包给发卡业务服务机构;重大关联交易未经审查和审批;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未按要求报告存量异地非持牌机构实际情况,且未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95万元。同时,李回返、李毅斌、丘吴生等三人分别被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5月的罚单显示,厦门农商行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99884.48元,并处180万元罚款。同时,杨平宇、叶松青、林智乐分别被警告。
三年三罚,厦门农商行合计被罚没近800万元。
《银行科技研究社》发现,厦门农商行三张罚单的行政处罚依据都有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显示,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和资料等、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都可能被罚款。在2020年12月决定的罚单中,厦门农商行存在阻碍现场检查,违规指向非常明显。而信用卡业务违规接受未持牌第三方机构担保、将信用卡发卡营销环节外包给发卡业务服务机构等行为,则可能归类为“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公开资料显示,厦门农商行是在厦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整体改制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12年7月16日正式挂牌开业。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是厦门农商行最大单一股东。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则是厦门市管国企,即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公司。去年该集团公司还曾决议解散一家支付机构厦门象屿支付有限公司,并注销了支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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