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农商行一张罚单32项违法,涉征信、反洗钱、消保等
移动支付网 2023/6/19 11:22:50

近期,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公布的一张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合银罚决字〔2023〕11-15号)显示,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肥科技农商行”)存在32项违法行为类型,被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警告,并处罚款148.8万元。

此外,时任合肥科技农商行新站支行客户经理虞宸、合肥科技农商行新站支行副行长李方园、合肥科技农商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于蓉、合肥科技农商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纪安香等人需对其中部分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被罚款1-3.5万元不等。

公开资料显示,合肥科技农商行是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家由省会城市农村信用社重组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合肥科技农商行是在原合肥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改制而成,于2007年2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其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中国农村合作化运动初期。

从行为类型来看,合肥科技农商行在金融统计、银行账户管理、人民币管理、征信管理、反洗钱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违法情形,这也是目前大多数银行被行政处罚的重要领域。不过,合肥科技农商行此番在同一罚单中被点出32项违法行为的情况,也实属罕见。

比如关于金融统计方面的违规,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就列出了合肥科技农商行在资产负债项目、境内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中长期贷款按投向、绿色贷款、委托贷款、涉农贷款专、房地产贷款、理财与资金信托专项统计和资产管理产品、贷款按行业分类、银行承兑汇票等10个具体项目上统计有误。

又比如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违规,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也列出了未按要求向金融消费者披露与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重要内容、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时使用格式条款,未以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字体/字号/颜色/符号/标识等显著方式,提请金融消费者注意等与金融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格式条款强制收集/处理消费者金融信息、未按要求对金融消费者投诉进行正确分类、迟报投诉数据、漏报投诉数据、错报投诉数据等7项内容。

当行政处罚公示表以具体的违法违规信息,取代诸如“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管理规定”等描述时,公示表所显示的违法行为数目自然就会增长。从金融用户群体,从信息披露角度来看,详尽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然是一种更好的公示管理制度。

事实上,在今年1月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公示中,厦门银行被列举出的违法违规内容也多达23项。该行因违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定、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内部控制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767.17元并处罚款764.6万元。

去年4月,人民银行同时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与原规定相比,确立以“查处分离”为核心,明确了执法部门、法律部门和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过程中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陈述申辩和听证、决定等程序。同时,还强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了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提出加强行政处罚程序与其他法律程序的衔接,更注重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随着人民银行相关工作的不断深化,在行政处罚公示层面的信息,对银行等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类型的列举,将越来越趋于详尽、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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