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收单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2.招标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HSYH-WLJRB-01-20230817-0051
4.招标内容:综合收单系统支付业务通过整合各类线上、线下支付能力,以SDK、API、H5等形式输出给行内、行外业务平台,为其提供一点接入、全面覆盖的收银能力,以及安全、合规的资金清算能力。综合收单系统支付体系,满足银行B端、G端收单和C端支付线上线下的诉求,能够支持提供场景化金融服务能力。加强发卡侧账户服务能力和快捷支付管理服务。围绕发卡侧、收单侧、场景产品3大体系,将收单支付作为金融起点,在银行收单业务中占有重要地位。支付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能够有效提升用户的支付能力和商户的收单能力。因此加强支付体系通道建设,强健银行支付服务能力,并通过多方接入,建立通道管理、路由策略机制,实现银行降低成本、提升资源利用率。收单面向B、G、C三端将银行金融服务能力输出,是银行进行客户服务的重要场景和渠道,未来收单应以平台型场景对接、运营服务过程中的需求为驱动,围绕差异化的、不同行业的平台型场景,持续设计、沉淀、打造差异化的行业服务方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与技术要求”)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及多年从事本行业经验的专业公司,信誉可靠、实力雄厚。
2.投标人企业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三年以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且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稳定、专业的实施团队和服务团队,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客户评价和市场评价,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和技术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技术能力、财力资源、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可靠性和经验。
5.投标人在从事本行业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因任何不良行为或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6.投标人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或与假报、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7.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整实施至少3个与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相似(应至少有5个及以上模块与本次招标项目所建设模块相同)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收单系统建设项目案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投标人成交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0.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
1.公示时间:2023年0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公示期间可以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子平
联系电话:0318-5222510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如有意参加投标,请按要求将以下证明资料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三证合一(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
3.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2020至2022年年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首页、审计意见页及会计师事务所签章页)。
5.提供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为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为准),近三年(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委托招标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招标人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嫡亲关系三项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钉钉号、单位电子邮箱(不接受个人邮箱))。
8.质量体系认证等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
9.近三年(2020年至今)完整实施至少3个与招标人本次招标项目相似(应至少有5个及以上模块与本次招标项目所建设模块相同)的政策性银行或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城商行总行、省级农村信用社(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综合收单系统案例合同。
上述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电子版于2023年7月24日17:00前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投标人资格,招标人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回复投标人报名邮箱,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1.发放方式:PDF格式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内容以PDF格式文件为准。
2.发放时间:2023年07月25日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采用现场方式
2.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3.提交地点:衡水市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衡水银行会议室
请确保在此日期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衡水市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衡水银行会议室
八、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衡水银行-官网》、金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
联系人:尹子平
电话:0318-52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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