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支付服务管理规定,两家支付机构被罚
移动支付网 2024/10/8 10:04:30

移动支付网9月30日消息: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公众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罚3万元和5万元。

两家支付机构牌照类型均为重庆市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支付业务分类调整后,业务类型更新为重庆市储值账户运营Ⅱ类。

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亿元,2003年开始发卡;2005年成为重庆市政府授权的“城市一卡通”运营企业;2006年成为重庆市政府挂牌的公交线路票务结算中心;2010年公司重组,整合重庆轨道交通IC卡业务,实现了重庆城市公共交通应用的全面覆盖;成为市政府通过市财政购买交通服务的数据统计中心。公司经多年发展,在交通票务、商业支付、公益服务、信息化方面取得了较大发展。

重庆市公众通支付有限公司原名重庆市公众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1日,2024年5月31日更名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同意。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及城市公共事业综合缴费体系及城市综合刷卡支付体系建设和运营。是重庆市民心工程——“城市一卡通”项目政府指定承建及运营机构。公众通是重庆市公众城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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