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关于合作收单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
移动支付网 2024/10/9 14:34:40

根据推进我行零售收单工作发展,我行开展合作收单业务,现公开对合作收单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为有效推动收单业务,增加商户的粘度,本次合作形式为:由商户推荐方公司营销团队向其存量及新增商户进行推广,引导其绑定我行个人结算账户,我行按照一定的标准与中标供应商合作结算方式,遵循如下规则:1、商户推荐引流费用是指中标供应商实际推荐商户绑定我行个人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并发生交易的,我行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的费用;2、商户推荐引流费用是根据商户实际交易量×引流费率以及我行设置的最高封顶金额结合商户贡献而确定进行据实结算。

本期拟签订一年合同。

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年度审验合格),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1.2.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且业务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的独立公司或与具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且业务类型包括银行卡收单的支付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代理商;或投标人具有外包服务机构回执且为第四方聚合支付服务商。

1.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要求

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23:55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15566051540,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lnhslnzb@ 163.com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合作收单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合作收单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沈阳分行合作收单业务服务商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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