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临门今年4次被执行,总金额2.5亿元!
移动支付网 2024/11/4 18:00:51

近日,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日前披露的信息,第三方支付机构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简称“付临门”)再增加1条立案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的执行信息,执行标的近1亿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相关的所属司法案件信息还显示,与付临门在同时成为被执行人的还有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联公司及付临门的实际控制人孔建国。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付临门今年已前后4次成为被执行人,总执行金额约2.5亿元。

其中,立案时间为5月13日的执行案件信息显示,执行标的约4860万元,执行法院为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在该执行案件中,孔建国还成为被限制消费人员。

立案时间为8月13日的执行案件信息则显示,执行标的超过1亿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彼时与付临门在同时成为被执行人的还有浙江银嘉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德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自然人孔建国等。

公开资料显示,付临门成立于2009年,曾用名为上海德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付临门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人民银行曾对付临门开展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付临门因存在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相关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被要求退出部分省域的收单业务。

2021年12月,人民银行公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显示,付临门顺利通过,支付牌照有效期已延至2026年12月。后随着支付业务类型的调整,付临门业务类型从“银行卡收单(除安徽、青海、四川以外地区)”变更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除安徽省、青海省、四川省以外地区)”。

除了成为被执行人,付临门还有股权被冻结、被出质。种种迹象表明,付临门或已陷入严重的债务危机。

另外,付临门还多次被人民银行处罚,据移动支付网不完全统计,付临门目前至少有14次处罚记录。就在不久前的10月21日,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付临门河北分公司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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