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人民币的“孪生兄弟”——数字澳门元“白皮书”中的关键信息
佘云峰移动支付网2024/12/16 9:31:05

近日,由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办的“庆祝数字澳门元原型系统成功构建暨数字澳门元白皮书发布活动”上,澳门金融管理局正式发布《澳门特别行政区数字澳门元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公开演示数字澳门元原型系统,这将为未来数字澳门元的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

“白皮书”从目标效益、定位涉及、技术特征、意义、发展等几个方面对数字澳门元进行了全面介绍,可以看出数字澳门元与数字人民币在设计上有着许多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两者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双胞胎”,本文就“白皮书”中的关键信息与数字人民币进行比较分析。

一、中心化管理、双层运营模式

数字澳门元採取中心化管理、双层运营模式。金管局作为澳门特区的货币管理当局,在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位于双层运营模式的第一层,按照法律法规对数字澳门元的发行、註销及流通进行监督和管理,金管局按照严格标准谨慎甄选资本充足且具适足科技力量的商业银行作为指定运营机构,向公众及其他机构提供数字澳门元兑换服务。在金管局中心化管理的前提下,将充分发挥其他商业银行及机构的创新能力,共同提供数字澳门元的流通服务。

在双层运营模式下,指定运营机构位于第二层。指定运营机构在金管局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客户身份识别强度为其开立不同类别的数字澳门元钱包,提供数字澳门元的兑出及兑回服务。数字澳门元和指定运营机构的电子帐户资金之间具有通用性,共同构成现金类支付工具。在数字澳门元的双层运营体系中,未来将会增加二层运营机构以促进科技及金融创新。

同时,指定运营机构联同其他商业机构,共同承担数字澳门元的流通服务并负责零售环节的管理,包括支付产品设计创新、系统开发、场景拓展、市场推广、业务处理及运维等服务。在此过程中,金管局将致力保持公平的竞争环境,确保由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充分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在维护澳门特区金融体系稳定的同时,推进现代金融发展。

而数字人民币同样采用中心化管理、双层运营,其发行权属于国家,人民银行在数字人民币运营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负责向作为指定运营机构的商业银行发行数字人民币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定运营机构及相关商业机构负责向社会公众提供数字人民币兑换和流通服务。

二、兼具账户和价值特征

数字澳门元兼容基于帐户和价值两种模式,其中帐户模式还包含准帐户模式。帐户模式与传统电子银行支付工具类似,根据会计科目设置,具有一定格式和结构,用于反映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及进行价值转移结果的载体。当开立帐户的会计主体不确定时,也可以称之为准帐户。价值模式是通过基于电子签名等密码技术的价值表达凭证进行价值转移,也就是使用加密币串进行支付。数字澳门元在设计上将按不同应用场景选择採用帐户或价值模式。

而数字人民币在设计上也兼容基于账户、基于准账户和基于价值等三种方式,采用可变面额设计,以加密币串形式实现价值转移。

三、可控匿名的钱包矩阵

数字澳门元具可控匿名性。数字澳门元设计的其中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是私隐及数据保护。数字澳门元支付系统赋予消费者隐私权,严格保障个人资料及数据安全。同时,系统确保相关交易符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简称“FATF”)建议的要求及所发佈的最佳惯例规定,以及符合澳门特区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的法定及监管要求,并有效防范非法交易及逃税漏税。

数字澳门元在中心化管理、统一认知、实现防伪的前提下,金管局制订相关规则,指定运营机构採用共建、共享方式打造移动终端应用程式,对钱包进行管理并对数字澳门元进行验证;构建钱包服务生态体系,实现各自视觉体系和特色功能,以及数字澳门元线上线下全场景应用,以满足用户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别、多形态的差异化需求,确保数字澳门元钱包具有普惠性。比如,数字澳门元钱包按照开立主体分为个人钱包和对公钱包,按照载体分为软钱包和硬钱包等。

同时数字澳门元钱包遵循“小额匿名、大额依法可溯”的原则。个人软钱包应用程式按照KYC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指定运营机构根据客户身份识别强度对数字澳门元钱包进行分类管理,各等级设有不同的余额上限及交易限额。

这与数字人民币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的“可控匿名”设计如出一辙。

四、支付即结算

数字澳门元的支付具结算终局性。所有数字澳门元的支付将即时进行结算。这就意味着数字澳门元的资金转拨是最终的,并实时完成,提供结算的终局性—一旦付款,货币的所有权(与实物澳门元一样)即时转移。

数字澳门元基于其作为法定货币以及即时结算的特性,可配合电子政务的整体规划,容许较大的支付金额,同时可以较低费率应用于各种电子政务支付场景,有利降低特区政府相关行政成本。同时支付即结算的方式与其他电子支付工具的延后结算模式相比,数字澳门元的高结算效率可提升中小企业资金运转效益。

而数字人民币同样也具有“支付即结算”的特性,其具有物权属性,与实物现金具有同样的法律性质,收付款人进行点对点支付和结算,同步完成货币价值从付款人向收款人的转移,实现支付即结算。价值特征使数字人民币实现支付和结算的同步完成,并通过数字人民币所有权完成转移确保结算最终性。

因此,从结算最终性的角度看,无论是数字人民币还是数字澳门元其与银行账户松耦合,基于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资金转移,在支付完成后实时到账,商户无需等待账期即可收款,缩短资金周期,使得商户易于接收。简而言之,其交易是“点对点”的,无非是个人钱包到个人钱包、个人钱包到对公钱包、对公钱包到对公钱包的交易路径,中间不涉及任何清结算问题,支付和结算是同步完成的。

五、可编程性

数字澳门元具可编程性。在不影响货币功能的前提下,加入不可篡改并配套保障合同执行机制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是指预设执行条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篡改的系统协议,系统能自动进行交易合规性及合同条款的核实验证,自动完成交易,无需人工干预。其透明可信、自动执行、强制履约的优点,有利于发挥数字澳门元的货币功能,促进商业和支付模式的持续创新。

而数字人民币同样具备可编程性,通过加载智能合约在确保安全与合规的前提下,可根据交易双方商定的条件、规则进行自动支付交易,促进业务模式创新。数字人民币在建立支撑智能合约应用的生态方面有信任优势、互通优势和后发优势,有利于提升交易透明度和资金管理的智能化水平,降低结算和合规成本。

无论是数字澳门元还是数字人民币,“可编程性”的设计,让其可以适用于多种环境和关系,比如定向用途、定向人群、定向场景等,也让数字化货币未来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六、其它

除以上外,数字澳门元还在很多方面与数字人民币有着天然的统一性,毕竟两者都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持下而诞生的,比如数字澳门元的法偿性,具备与实物澳门元同等的法律地位和货币价值;再比如可与现有各种电子支付系统相互操作,实现不同运营机构的钱包与数字澳门元钱包、银行账户之间的互联互通。

当然,数字澳门元在设计原则上也有一些数字人民币的“升级”,比如数字澳门元既可以做零售也可以做批发。作为“完全自由兑换”的货币,数字澳门元的研发目的旨在提高支付结算效率,服务澳门居民、非居民及公私营机构,在满足日常支付需要的同时,降低支付成本。短期内,数字澳门元的研发及推行将聚焦在零售支付层面。但中长期,当有关金融软硬基建、技术成熟时,金管局将研发及推行批发层面的使用场景,以及提升数字澳门元的跨境支付功能。

数字人民币在最初的定位上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满足于国内零售支付需求。但目前来看,随着试点的推进和发展,数字人民币未来也会向批发领域进行拓展延伸。

另外,“白皮书”对于数字澳门元的发展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划,将会按照“基础建设及核心系统开发”“内部封闭试运行”和“全面公开测试”三个阶段,循序渐进推进工作。其中第一阶段工作预计将于2025年完成。

而同时,“白皮书”还表示金管局将与国家及香港特区的货币当局紧密合作,推进数字澳门元与数字人民币、数码港元的无缝对接,在提升澳门元流通使用的广度和信誉的同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未来将首先考虑于深合区启动澳门与内地跨境支付技术测试,探索数字澳门元在横琴的使用,为澳门居民跨境生活就业提供便利的金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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