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一卡通变更名称为“武汉城市一卡通支付”
移动支付网 2025/1/17 17:38:19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支付业务许可决定信息公示表(2024年12月13日)显示,同意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武汉城市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变更监事为王楠;变更副总经理为于晓罡、刘侃;变更总经理助理为李明阳;变更财务负责人为杨瑞、技术负责人为莫若、合规风控负责人为程子洋。

公开资料显示,武汉一卡通是推进武汉数字化城市建设,实现政府公共管理和对公众服务的高效便捷的全市一卡通工程项目,其发行的“武汉通”卡在武汉全市各领域使用,并逐步向武汉“1+8”城市圈拓展。武汉一卡通于2013年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近年,第三方支付行业经历了一系列重要的更名和结构调整,这主要是为了遵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该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需经人民银行批准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同时要求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

另外,《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支付机构变更事项主要有6项,而《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则对每一个项都做了具体的说明和安排,包括审批程序、申请材料等等,这里不再一一列举。对各项变更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总行之间有着不同的安排。

央行分支机构是指央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分行。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根据央行的授权和分工,对辖内支付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辖区支付机构监管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就分工而言,央行分支机构负责支付机构变更事项的前序工作,央行负责最终的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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