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联支付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
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新罚单,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款18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堪称是国内支付行业的先行者和开拓者,2011年5月3日首批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2021年5月第二次续展后,通联支付业务类型变为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山西省)、预付卡受理(全国)等。支付分类变更后,通联支付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全国)、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全国预付卡受理)、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山西省)”。
作为一家以银行卡收单为主营业务的支付机构,通联支付(含分公司,下同)也曾多次被行政处罚。据移动支付网不完全统计,通联支付至少已有17次被人民银行处罚的记录,最大的罚单处罚金额超过千万。除了人民银行,通联支付也先后多次遭到外汇管理局方面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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