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网3月31日消息,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上海银罚字〔2026〕11号、12号)显示,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联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违反条码支付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等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8.2万元,罚款199.4万元。同时,通联支付责任人杨某对其中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8.4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堪称是国内支付行业的先行者和开拓者,2011年5月3日首批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2021年5月第二次续展后,通联支付业务类型变为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山西省)、预付卡受理(全国)等。支付分类变更后,通联支付业务类型调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全国)、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全国预付卡受理)、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山西省)”。值得注意的是,通联支付目前仍未换发长期有效的支付牌照,目前牌照有限期至2026年5月2日。

作为一家以银行卡收单为主营业务的支付机构,通联支付(含分公司)也曾多次被行政处罚。据移动支付网不完全统计,通联支付至少已有17次被人民银行处罚的记录,最大的罚单处罚金额超过千万。除了人民银行,通联支付也先后多次遭到外汇管理局方面的处罚。
从此次罚单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关键环节。比如若按照《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常见的违反条码支付业务管理规定,包括静态码超限额、商户资质审核不严、终端管理失控、条码转接/清算不合规、风控不到位等。此外,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的各项违法行为并不会独立存在,往往是相互交织。
支付机构多次在相同领域被罚,显然反映出了机构在合规运营、内控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当然,这并非通联支付一家机构的问题,目前整个收单行业可以说在清算管理、支付账户、条码及商户管理等监管重点领域仍存在重规模、轻合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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