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因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被冻结,主动现身还款
2025/3/12 15:50:25

“法官,我来交执行款,能不能尽快把我的账户解冻?”

“法官,我这就还钱,请你们尽快把我的账户解冻。”

近日,被执行人覃某某、蒙某某因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被冻结,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干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两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基本案情一

覃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覃某某向黄某某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覃某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黄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基本案情二

蒙某某与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蒙某某分期向资产管理公司返还代偿借款本金及利息6000余元。达成和解后,蒙某某仅如约偿还了第一期欠款,资产管理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覃某某、蒙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都“石沉大海”。

执行干警又对二人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二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无存款可供划扣,便依法冻结了两人名下的的微信、支付宝及银行账户等。

微信等被冻结后,覃某某、蒙某某的日常消费支付、转账等均无法进行,深感不便,于是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案款,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解除对二人账户的冻结。

最终,覃某某、蒙某某先后到法院分别一次性缴纳了2万余元、4000余元现金,当日执行干警便解除了对二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的冻结措施,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合山法院将用足用活查控、冻结、拘留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官提醒

各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应积极配合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解释财务状况,争取达成案件和解,避免影响自身信用记录和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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