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新条例:引导支付机构通过合规清算机构与境外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合作
移动支付网 2025/7/25 16:23:48

7月23日,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自贸试验区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规定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服务,统一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二)允许境外机构和边民依法开设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三)优化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取现业务试点,支持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展政策明确允许或者经批准的资本项下业务;

(四)允许注册且营业场所均在自贸试验区内的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其境内外汇账户结汇业务;

(五)放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支持依法开展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和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六)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七)允许自贸试验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衍生产品等业务;

(八)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或者申请与具备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九)引导银行和已获得相应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与境外银行、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合作;

(十)发挥法人银行机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作用,加强跨境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及渠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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