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重庆三峡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等9项违法行为,被警告,并被罚款559.2万元。
9项违法行为中,有4项涉及反洗钱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行内有4名部门负责人因反洗钱问题被罚。
其中,时任该行数字金融部总经理季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责任,被罚款5.5万元。
时任该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文某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1.5万元。
时任该行理财业务部总经理耿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时任该行结算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某新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罚款4.5万元。
上述被罚的4人中,包括数字金融部总经理。银行数字金融部一般与金融科技或数字渠道运营有关。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今年已有多家银行的科技部/电子银行部/数字金融部负责人收到反洗钱罚单。同月,已有至少2家银行出现此类情况。
时任山东沂源农商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唐某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万元。
时任上饶银行数字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丁某锋对“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8.5万元。时任上饶银行科技部总经理潘某峰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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