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结算犯罪白皮书”发布
2026/1/13 9:02:13

随着移动支付、扫码支付等方式的普及,第三方支付已成为资金结算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消费支付、商户经营及各类资金往来场景。在提升交易效率的同时,支付结算环节也逐渐被不法行为利用,相关风险开始在司法实践中集中显现。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发布《涉第三方支付结算类犯罪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案件为样本,对涉第三方支付结算类犯罪的审理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2025年6月,杨浦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涉第三方支付结算类犯罪案件280余件。

从案件类型看,相关犯罪主要呈现出多种形态:

一是以第三方支付相关主体为侵害对象的犯罪,罪名涉及盗窃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

二是利用第三方支付场域实施的犯罪,罪名涉及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三是以第三方支付作为结算工具的帮助型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第三方支付为上游犯罪转移、隐匿赃款,罪名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

四是以第三方支付作为收付、转移上游犯罪资金的渠道,成为上游犯罪行为的组成部分,如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收取集资款、赌资等,罪名涉及各类轻重犯罪。

白皮书总结认为,涉第三方支付结算类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出若干共性特征。相关侵财类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线上操作与现实控制相结合;资金收付和转移方式持续演变,通过第三方支付叠加虚拟货币、境外平台等方式,增加了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难度;部分案件已形成链条化运作模式,“跑分平台”等黑灰产组织在账户获取、资金拆分、结算变现等环节分工明确;同时,相关犯罪往往与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交织,对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产生叠加影响。以下是具体信息:

一是催生了更多类型的新型侵财类犯罪

以第三方支付相关主体为侵害对象,或者利用第三方支付场域实施侵财类犯罪的手段多样化,呈现出虚拟与现实交织、隐蔽性和伪装性增强等特征。

二是犯罪资金收付、转移更便捷更隐蔽

第三方支付相关的犯罪手段不断升级演变,呈现出隐蔽化、多样化的新特征,如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转移资金的手段不再局限于银行转账、现金等传统模式,更多是将赃款转换为虚拟货币,并迅速转移至境外平台,从而隐匿真实身份,切断资金踪迹,极大增加了调查取证与追赃挽损的难度。

三是呈现出明显的链条化、产业化趋势

部分案件中,资金收取、转移、隐匿与结算等环节被深度嵌入“跑分”平台等“黑灰产”运作体系,上下游环节紧密耦合,部分组织甚至具备公司化、体系化运作模式。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所积累的账户信息与用户数据也成为“黑灰产”瞄准的目标,引发新的数据、信息类犯罪。

四是涉及场域广,社会危害性大

涉第三方支付结算类犯罪广泛与其他犯罪(如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相关联,形成跨领域交织的犯罪形态,侵犯法益呈现多元复杂性,对金融安全、财产安全、经济秩序构成多维度威胁,犯罪影响的深度、广度和速度均远大于传统犯罪,呈现出“领域交叉、危害叠加”的显著特征。

在治理层面,白皮书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了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强调应加强用户身份真实性和商户经营资质的实质性审核,完善持续管理和动态监测机制,提升可疑交易识别和风险评级能力,并在支付关键环节强化身份验证和风险提示。相关表述与近年来支付监管部门对账户管理、反洗钱和反欺诈提出的要求保持一致。

同时,白皮书提出进一步完善监管协同和行刑衔接机制,推动司法机关与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常态化协作,加强风险发现和证据固定能力,并通过行业自律和合规建设,压缩黑灰产生存空间。

从行业角度看,这份白皮书反映出第三方支付结算风险正在被纳入更为系统的司法审视框架。支付账户管理、风控能力和合规执行情况,已不再仅停留在监管层面的要求,而是逐步进入司法实践的观察视野。随着支付基础设施属性的不断强化,支付结算环节的风险边界和责任边界也在被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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