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消息,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上海银罚字〔2026〕7号、8号)显示,支付机构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盛付通”)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超36万元,并处罚款261.1万元。同时,盛付通相关责任人何某被警告并罚款2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内容中除了常见的警告、罚款外,还明确要求盛付通限制部分支付业务,具体为“停止新增T+0资金结算服务6个月”。这并非全面停止该业务,但意味着未来6个月内,盛付通不得将T+0资金结算服务用于新增商户拓展和新增业务扩张,相关市场拓展将受到一定约束。

近年来,随着监管科技水平的提升,监管关注点变得更加细化和具体。此前已有支付机构因“发生危害网络安全事件未按规定报告”“未按规定备案支付业务收费项目”“未按照规定与用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等更少见、具体的违法类型被处罚。此番盛付通被罚,也意味着行政处罚内容出现了更清晰的变化。
根据公开信息,盛付通被限制部分支付业务,或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首家在公开处罚信息中被明确限制具体业务的支付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第49、50、51条,明确设置了“限制部分支付业务”的处罚条款。
当支付机构存在“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违规情形时,监管部门可在警告、罚款之外,进一步采取限制业务的处罚措施。例如支付机构未按照规定完成特约商户尽职调查、超出经批准的业务类型或者经营地域范围开展支付业务、为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支付渠道等,均可能被限制部分支付业务。
对特约商户来说,T+0资金结算是一项便捷服务,核心优势在于资金实时到账,能极大提升商户资金周转效率,尤其受到餐饮、便利店等高频交易行业商户的青睐。对支付机构而言,T+0资金结算对交易监测、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也比较高。
根据央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规定,支付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时,不得为入网不满90日或入网后连续正常交易不满30日的特约商户提供该服务。近年来,已有多家支付机构因“违规提供T+0结算服务”被处罚。更多商户意味着更多交易量,而“T+0结算”是支付机构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此番盛付通被罚,再次凸显监管部门对T+0业务合规性的严格把控,商户准入真实性、交易背景可核查性、资金结算规范性等,均是监管重点。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盛付通成立于2008年6月,2011年5月获得首批支付牌照。获牌初期,盛付通资质类型仅为互联网支付及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直接消费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后续通过业务增项,盛付通又获许可,拓展了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类型。支付业务类型重新划分后,盛付通业务类型已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支付交易处理Ⅰ类”。此外,盛付通目前尚未换发长期有效的支付牌照,牌照有效期至今年5月。

展开全文
- 移动支付网 | 2026/3/27 8:49:12
- 移动支付网 | 2026/3/18 8:49:24
- 移动支付网 | 2025/9/3 15:20:00
- 移动支付网 | 2025/9/3 8:33:58
- 移动支付网 | 2025/9/2 17:06:25
- 移动支付网 | 2025/8/22 9:08:11
- 移动支付网 | 2025/8/21 9:18:42
- 移动支付网 | 2025/7/25 11:11:05
- 移动支付网 | 2025/7/25 9:01:47
- 移动支付网 | 2025/7/15 23:48:08
- 移动支付网 | 2025/10/29 15:08:10
- 移动支付网 | 2025/9/26 18:27:32
- 移动支付网 | 2025/9/8 9:01:26
- 移动支付网 | 2025/6/5 9:25:46
- 移动支付网 | 2025/4/17 9:3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