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新一代数字人民币系统建设项目(包1至包5)招标公告
移动支付网 2026/6/30 9:38:36

1.招标方式

1.1此次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进行:

1.1.1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新一代数字人民币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1.2不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本采购文件中涉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条款及表述,仅适用于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情形。

1.2招标类型(中标/入围)。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属于以下第1种类型:

1.2.1中标。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按照约定向中标人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

1.2.2入围。投标人中标后获得入围供应商资格,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向中标人(入围供应商)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以及招标人有权决定采购的数量、型号等。

2.招标范围

第一包:鲲鹏PC服务器。拟选择1家投标人,采购鲲鹏PC服务器。

第二包:海光PC服务器。拟选择1家投标人,采购海光PC服务器。

第三包:存储设备。拟选择1家投标人,采购高端存储设备。

第四包:系统软硬件扩容。拟选择1家投标人,采购系统软硬件扩容。

第五包:网络交换机。拟选择1家投标人,采购网络交换机设备。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3.招标相关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鲲鹏PC服务器。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函。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3.1.8本项目仅限于设备原厂商投标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之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设备原厂商对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授权及所有维保和服务的承诺,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唯一授权函。

3.1.9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不低于2500万元的所投产品(基于鲲鹏ARM架构CPU的同类型服务器)的实际采购案例。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含有服务器型号、数量与金额的产品清单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单。

3.1.10原厂商具备提供现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稳定的专业化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优化方案。提供原厂商承诺函,格式参考(四)-2原厂商承诺函。

3.1.11具有设备原厂商的产品备件库或能够共享设备原厂商产品备件库资源。提供承诺函。

第二包:海光PC服务器。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函。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3.1.8本项目仅限于设备原厂商投标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之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设备原厂商对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授权及所有维保和服务的承诺,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唯一授权函。

3.1.9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不低于1100万元的所投产品(基于海光(Hygon)C86架构CPU的同类型服务器)的实际采购案例。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含有服务器型号、数量与金额的产品清单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单。

3.1.10原厂商具备提供现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稳定的专业化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优化方案。提供原厂商承诺函,格式参考(四)-2原厂商承诺函。

3.1.11具有设备原厂商的产品备件库或能够共享设备原厂商产品备件库资源。提供承诺函。

第三包:存储设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函。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3.1.8本项目仅限于设备原厂商投标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之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设备原厂商对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授权及所有维保和服务的承诺。

3.1.9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不低于900万元的所投同类型产品(海光/鲲鹏CPU集中式存储)的实际采购案例。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含有存储型号、数量与金额的产品清单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单(同一框架合同下不同订单的采购数量可累计)。

3.1.10原厂商具备提供现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稳定的专业化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优化方案。提供原厂商承诺函,格式参考(四)-2原厂商承诺函。

3.1.11具有设备原厂商的产品备件库或能够共享设备原厂商产品备件库资源。提供承诺函。

第四包:系统软硬件扩容。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函。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3.1.8本项目仅限于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相关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及所有维保和服务的承诺。

3.1.9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有一项不低于600万元的所投产品类型(产品类型为IT系统软硬件采购类,只含软件、只含硬件、含软硬件均可)的实际采购案例。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含有系统软硬件名称与数量的产品清单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单。

3.1.10投标人具备提供现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稳定的专业化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优化方案。提供承诺函,格式参考(四)-2投标人承诺函。

3.1.11具有设备原厂商的产品备件库或能够共享设备原厂商产品备件库资源。提供承诺函。

第五包:网络交换机。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1.4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提供承诺函。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3.1.8本项目仅限于设备原厂商投标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之一。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取得设备原厂商对其销售产品的合法授权及所有维保和服务的承诺,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唯一授权函。

3.1.9 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本次投标产品的同品牌网络交换机产品实际采购案例,且实际采购金额总价不低于390万元或采购数量不低于8台。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含有网络交换机设备型号与数量的产品清单页、合同金额、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应提供结算单。

3.1.10原厂商具备提供现场服务能力,能够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稳定的专业化技术支持服务队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优化方案。提供原厂商承诺函,格式参考(四)-2原厂商承诺函。

3.1.11具有设备原厂商的产品备件库或能够共享设备原厂商产品备件库资源。提供承诺函。

3.1.1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产品评测,并提供由测评小组签字确认及经所投设备原厂商盖章的测试合格证明材料。

3.2采购标的:是指在本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向投标人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等。本招标文件中的标的物、产品、采购标的具有同等含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6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线上)

4.4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在线发售方式购买文件,所有潜在投标人准备报名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shu cbwtc.com及wangxin cbwtc.com。邮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2)工作人员收到报名邮件并审核资料无误后,将回复邮件发送购买流程。投标人根据购买流程在线自行购买。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5.技术评测安排(仅限第五包)

响应方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可按照招标文件评测方案要求准备测试产品。未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进行测试的,视为自行放弃本项目,测试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技术测试内容:具体测试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测评方案。

(2)技术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技术测试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测评方案,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楼一层多功能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北京信创集约化采购服务平台(https://xc.cbex.com.cn/)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本项目支持科技创新、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有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的行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三号

联系人:李姝、王欣、黄正

电话:(010)85343315、85343322

电子邮件:lishu@cbwtc.com、wangxin@cbw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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