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央行发布新规,统一支付基建、淘汰私有二维码体系
移动支付网 2026/7/1 12:08:58

移动支付网消息,2026年6月30日,马来西亚央行(BNM)发布《互通资金转账框架》,替代2019年旧版互通贷记转账规范,当日即刻生效,部分条款设置过渡期安排,覆盖持牌银行、伊斯兰银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收单机构、支付系统运营商等全市场支付主体。

一、行业现状与出台背景

马来西亚实时零售支付平台RPP(运营方PayNet)为国内核心共享支付基础设施,支撑跨行转账、跨钱包交易与商户扫码支付。2022至2025年,该国人均电子支付交易复合增速17%,2025年人均年交易538笔,日均人均1.5笔,超额完成金融行业发展规划目标。

共享支付网络已从境内业务延伸至跨境转账,央行出台新规旨在破除市场割裂、实现支付基建公平开放准入、统一风控标准、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对网络欺诈、网络安全等风险。

二、共享支付基础设施核心规则

平台运营方需搭建统一互通网络,制定统一二维码、API、通信协议技术标准,搭建全国统一账户映射数据库,手机号、身份证、企业注册号等标识可直接用于转账收款。

禁止设置排他路由、限制多品牌二维码同台展示;所有境内二维码支付服务商必须采用统一互通码标准。

实行无歧视准入机制,持牌金融机构、合规金融主体均可申请接入,准入标准以风险为核心,申请者需通过外部独立合规核查;平台公开准入流程、机构名单,并设立独立董事主导的申诉通道。

运营方需建立清算流动性、网络安全、数据隐私全维度风控体系,设置透明非歧视收费机制、参与者争议解决流程,明确接入权限暂停、终止规则。机构可直接接入,也可通过sponsoring机构间接接入。

三、互通转账业务硬性要求

账户间转账(A2A):银行、合规电子钱包机构必须接入共享基建,支持全平台用户互转,完成账户信息入库;后续将分阶段上线跨境转账功能。

互通二维码消费支付:银行、电子钱包机构不得新建私有二维码体系,存量私有码需在2028年6月30日前全部清退,过渡期不得新增商户接入私有码;收单机构需支持统一互通二维码,商户可自主选择支付路由,同步分阶段开通跨境扫码消费。

惠民收费规定:单笔5000林吉特及以下、储蓄卡/钱包发起的境内个人转账免收手续费,商户交易不适用该免费政策。

四、金融消费者保护要求

金融机构需配套多项便民服务:移动端实时调整交易限额、收支交易即时推送通知、7×24小时实时查余额;清晰公示收费标准;严格保护用户交易数据;常态化推送反诈提示。用户可自主关闭交易通知,但机构需提前告知相关风险。

五、合规与过渡期安排

文件同步明确反洗钱、网络科技、客户准入、商户保护等六大合规核查维度;跨境转账相关条款待央行另行公布上线时间;私有二维码淘汰缓冲期两年,至2028年6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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